每年11月24日为越南文化日,带薪休假

4月24日上午,以477/489名与会代表投赞成票,国会通过了关于越南文化发展的决议。该决议自2026年7月1日起生效。

值得注意的是,决议规定每年11月24日为越南文化日,劳动者带薪休假。

同时,在越南文化日,公立文化体育场所的参观服务费予以减免,具体由主管国家机关决定。

鼓励人民,特别是青年和儿童,在民族和国家的重大节日参加文化活动。

关于这一内容,国会常务委员会明确表示同意将每年11月24日定为越南文化日,劳动者带薪休假,这一规定符合第80号决议的主张。

有意见认为,劳动者带薪休假的规定应在《劳动法》中加以规定,以确保法律体系的统一性和一致性。

在吸收说明报告中,政府明确表示,为确保第80号决议及时得到实施,政府请求保留决议中关于越南文化日劳动者带薪休假的规定。

政府还将指示在修改补充《劳动法》时增加这一规定,提交第十六届国会第二次会议(2026年10月)审议通过,以确保法律体系的统一性和一致性。

另一项内容是,决议明确规定国家每年至少保证财政总支出的2%用于文化,并根据各时期党和国家的主张政策逐步增加。

鼓励为社会文化发展调动资源。

关于这一内容,国会常务委员会建议政府对必要的财政资源进行全面评估,以确保各项政策的可行性。

继续研究并提出特殊、突破性的机制和政策,以吸引社会资源投资文化发展。

吸收国会常务委员会意见后,在吸收说明报告中,政府已进行核查并明确了文化发展的资源。

包括每年国家财政预算资源,保证至少占国家财政总支出2%,并根据实际要求逐步增加,完全符合党在第80号决议中提出的主张,注重调动社会资源。

同时,有效实施国会第162/2024号决议批准的2025-2035年文化发展国家目标计划投资主张,将确保该决议在获批后得到实施。

新通过的决议还明确了吸引资源投资文化发展的机制和政策,以及文化领域的投资优惠机制。

同时,还有少数民族文化、民间艺术、传统艺术以及国家级宝物和稀有古物的保护机制和政策。

决议规定了文化体育领域的人才、特殊职业人才的优待和发展政策。

其中,允许文化、艺术、体育领域的公立事业单位对在国内和国外培养毕业、在文化、艺术、体育领域有特别出色专业成绩的人员,以及获得国家级、地区级、国际级奖牌和奖项的运动员、才华艺术家,实行免考录用机制。

根据本款规定录用的人员,享受法律规定的吸引、重用人才政策。

决议还规定了使用国家财政预算的文化创作活动、越南文化产业产品市场的推广、促进和发展的订货、承包机制。

关于数字化转型和发展数字文化基础设施、文化艺术基金的政策。

每年11月24日为越南文化日,带薪休假每年11月24日为越南文化日,带薪休假

(编译:Eric;审校:Fang;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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