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28日上午,越南国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十六届国会第一次专职国会代表会议,讨论将提交给即将召开的第二次会议的部分内容。
不把难点下放到法令、通知
国会主席陈青敏在开幕致辞中明确指出,召开此次会议是为了讨论并就提交第二次会议的17部重要法律草案提出意见。
他介绍称,第二次会议将于10月17日开幕,预计审议约45部法律草案和决议,其中许多项目调整范围广泛,直接影响机构组织、投资环境以及民众和企业的权利与利益……
“工作量巨大、时间紧迫,但质量不允许下降。推进得越快越要稳妥;修改的法律越多越要确保系统性;分级、分权越强,责任就越要明确,权力控制也要越好。”
国会主席强调:“我希望这次会议真正成为法律草案提交国会前的‘质量过滤器’。”
国会主席提出5个集中讨论的问题。
其中,首先要从政策质量出发,而不是从条款数量出发。
每部法律草案都必须回答一些基本问题:要解决实践中的什么问题;为什么要修法;新政策创造什么价值;影响哪些人;合规成本如何;执行资源从何而来;谁负责到底。
他建议各位代表集中讨论仍有不同意见的政策、对民众和企业影响重大的问题,以及尚无先例或尚未经过充分检验的新机制……
第二点,他认为,必须真正体现新的立法思维。据此,法律应集中于属于国会权限、具有原则性和稳定性的问题;经常变动的问题则交予正确权限,以确保治理中的灵活性。
但必须十分明确,区分立法与制定法规并不意味着把难点下放到法令、通知。
涉及人权、公民权、经营条件、资源分配、权力组织以及国家机关责任的问题,必须在法律中直接规定清楚。
反过来,也不应把过多技术性、业务性流程和经常变化的内容写入法律。
“法律可以更短,但政策不能单薄;规定可以更少,但责任必须更明确;可以更稳定,但仍须具备适应实践的能力。”
他强调:“法律必须跟上生活,但跟上并不意味着靠不断修法去追逐生活。”

不能解决这部法律的一个堵点,却又在另一部法律中制造新的堵点
国会主席还指出,必须以系统思维制定法律。在一次会议审议多个相互密切关联的项目时,仅单独完善每一部法律是不够的。
因此,需要认真审查概念、权限、程序、手续、分级、分权、土地、财政、数据以及生效时间等方面的一致性……
“不能解决这部法律的一个堵点,却又在另一部法律中制造新的堵点;不能让同一个问题在每部法律中各有规定;更不能让民众和企业自己去查哪项规定优先适用……”
他指出:“一个良好的法律体系不仅需要每一部法律都好;这些法律还必须在统一的逻辑下相互运行。”
与此同时,法律并不止于国会表决通过之时。法律的价值只有进入生活才能得到确认。因此,需要非常仔细地检查:由谁执行、哪一级执行、资源在哪里、数据在哪里、责任到何处,以及是否会产生额外手续或条件?
尤其要确保符合两级地方政府模式,以及继续大力推进分级、分权的要求。分级不只是把工作下放,还必须同步下放权限、资源、数据和责任。
数字化转型也必须务实。不能把不合理的流程数字化就视为改革,不能取消一份纸质档案却又制造一份类似的电子档案。详细规定文件必须同步准备,不能出现法律已生效却还要等待法令、等待通知的情况。
同时,他还强调,必须发挥专职国会代表的作用……
国会主席陈青敏
国会制定法律不是为了完成立法计划。国会制定法律是为了解决实践问题,保护人民的合法权益,疏通堵点,释放资源,为发展开路。最终的衡量标准不是通过了多少部法律,而是:法律颁布后,国家机器是否运转得更好;民众和企业是否更便利;社会资源是否得到释放;国家治理能力是否得到提升?
(编译:Cici ;审校:Suki;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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