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25日,安乐交通警察队(属胡志明市公安交警处PC08)代表表示,已对两起驾驶不符合技术安全条件的手扶拖拉机案件进行笔录处理。
在安下路(新永禄乡)和香草路(利平县,胡志明市)等路段巡逻过程中,工作组发现两辆手扶拖拉机在路上行驶,遂拦停检查。经检查,两车结构笨重、简陋,不符合参与交通的必要法律要求。
交警认为,此类车辆运载货物并在道路上穿行,存在安全隐患,易引发事故。
实际检查显示,两起案件均存在多项严重违规:未安装车牌;无技术安全检验和环境保护证书;无车辆登记;无民事责任保险;驾驶员无专用车辆操作证,也无驾驶证或道路交通法律知识证明。
对于直接违规行为,驾驶员将被处以约1440万越南盾罚款。同时,最重的处罚针对车主,因其将不符合条件的车辆交由他人驾驶上路。综合各项违规,每起案件罚款总额接近9000万越南盾。此外,职能部门已暂扣两辆车以按规定处理。
在与职能部门沟通时,一名61岁、来自永隆省的驾驶员表示,他只是“帮忙”驾驶熟人的车,因为对方忙于私事。但交警方面强调,驾驶不符合条件的车辆无论出于何种理由均属违法,驾驶者和车主均需承担责任。
安乐交通警察队代表表示,在开展处理前,该单位已主动排查使用手扶拖拉机、牵引车运输建材、桉木桩等货物的场所。同时,职能部门加强宣传,要求车主和驾驶员签署承诺书,不将不符合条件的车辆投入流通。
然而,实际中仍有多起故意违规案例,无视事故风险。据职能部门评估,这些车辆通常改装简陋,缺乏安全制动系统,无信号灯,且运载货物笨重,给其他交通参与者带来极大风险。
今后,安乐交通警察队将继续维持专项工作,加强巡逻、检查并从严处理类似违规行为,以保障辖区交通安全秩序。
交警也劝告民众,切勿使用手扶拖拉机、自制车辆或任何不符合技术条件的车辆参与交通,以避免不幸风险和按规定的高额罚款。





手扶拖拉机不符合技术安全条件被处理 - 照片:PC08

(编译:Eric;审校:Momo;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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