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4月25日,政府常务副总理签署了政府总理第738号决定,旨在终止执行总理关于批准2021-2030年国家能源总体规划和2050年愿景的第893号决定。第893号决定自2026年2月28日起失效。
避免行业规划重叠
工贸部石油煤炭司领导表示,第112/2025号规划法通过强力分权实现了行政改革的突破。
据此,国家行业规划的调整审批权限已从政府总理下放至各行业管理部门部长。因此,2026年2月28日,工贸部部长颁布了第363号决定,批准调整国家能源规划。
根据《规范性法律文件颁布法》,部级文件不能替代总理批准的文件内容。因此,终止国家能源总体规划的效力是必要的,符合规定,可避免与行业规划重叠。
同时,总理第738号决定也是必要的法律步骤,旨在使工贸部部长第363号决定成为调整国家能源规划的唯一法律依据。
这将有助于系统透明化,消除文件重叠,为地方和企业创造清晰的法律环境。
此举还旨在加强向各部委的分权,缩短程序流程,快速应对全球能源市场波动。
废除旧规定旨在为能源行业“先行一步”提供畅通的法律框架,服务于2026-2030年经济两位数增长目标。
不影响规划内的项目
此外,企业界关注的问题之一是此决定对正在实施的能源项目是否有影响。工贸部代表确认,已获批、正在实施或已投入运营的项目不受影响。
原因是当前项目主要基于具体行业规划和有权部门批准的投资决定进行。这些法律依据仍然有效,并将继续作为投资、建设和运营活动的依据。因此,企业可以放心能源领域政策环境的稳定性。
未来,工贸部将继续审查和完善行业规划及相关政策机制,以满足新的发展要求。与能源规划相关的决定是投资者集中实施重点能源工程的基础。
国家能源总体规划的范围涵盖所有重要子行业,包括石油、煤炭、电力、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从勘探、开采、生产、储存到分销和使用。
此次调整还具有国家发展导向意义:根据新的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目标更新,根据行政区划变化调整,融合能源科技进步,加快绿色转型,实现2050年净零排放承诺,增强能源安全等。
(编译:Eric 越南网;审校:Suki;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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