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养狗的人常说一句熟悉的话:“它很乖,从不咬人。”这话听起来像是保护,但实际上是一种危险的辩解,尤其是当狗咬人时。
归根结底,即使是出于爱心养的狗,仍然是一种有本能的动物。当然,所谓的本能不需要许可就会自行发作。
最近几天,舆论见证了一个公寓楼的讽刺故事:仅仅因为提醒给狗戴嘴套,一名管委会成员就遭到了攻击。
这件事的荒谬之处在于,不是狗攻击人,而是狗主人为了维护“权利”——相信自己养的狗无害、无需提醒——而攻击人。
在这里,问题不在狗,而在主人。主人总是相信它温顺、无害,它并非“问题”。
我认为,养狗的人因为爱动物,常常有一种强烈的信念:他们的狗“温顺”。但这种“温顺”只存在于一个非常狭窄的范围内,那就是对自己的主人。
离开熟悉的环境,狗会按照一只警觉、防御甚至攻击的动物的本能做出反应。一个孩子、一个陌生人、一声突如其来的噪音……都可能成为激发它本能的诱因。
正是这种难以预测的“温顺与凶猛”的本能,所以法律不规定“给恶狗戴嘴套”,而是规定“公共场所给狗戴嘴套”。但在许多地方,这一规定被轻视,甚至被挑战。
不难看到公园、公寓楼、居民区有流浪狗的身影。这既引起恐惧,又潜藏着咬人的风险。当然,养狗的人往往看不到这种风险。他们只看到这是宠物、友善,“从不咬人”。
直到它咬人时,它会动用所有本能,用造物赋予的兽性将对方击倒。
不乏有受害者就是主人亲人的案例。最近在广义省,一名5岁男童被家中养的狗咬伤,头部有一道长裂口,露出头骨。
孩子的父母现在痛苦不已,他们没想到自己养的温顺狗会如此残暴地咬自己的孩子。
此类事件使得“它很乖”这句话成了迟来的或痛苦的辩解。

爱狗最危险的地方不是爱得过度,而是爱得否认现实。当人们以感情为名否认风险时,他们正在将他人置于危险之中而不自知。
而当被提醒时,反应不是合作而是对抗,甚至暴力。刚刚发生在公寓楼的事件显示了一个悖论:规定存在,风险显现,但执行者却成了受害者。
这是社会纪律被轻视、个人自我高于社区安全的迹象。
法律已有对放狗乱跑、不戴嘴套、狗造成伤害等行为处罚的规定。但现实表明,处罚力度还轻,执法还松散。结果是违规行为屡禁不止,从公园到公寓楼,从农村到城市。

是时候更严肃地审视这个问题了。
第一,需要提高对公共场所违反养狗规定行为的处罚力度,特别是造成健康后果的。不能让一次可能致狂犬病甚至死亡的咬伤只作为轻微行政违纪处理。
第二,要明确追究主人的责任。狗没有法律意识,但它的主人有。宠物的一切伤害行为都应被视为主人的直接责任。
第三,需要改变社会观念。爱狗并不意味着免除义务。一个文明的养狗人不是声称“我的狗很乖”的人,而是“采取可靠措施”确保它不会对他人造成危险的人。
因为在一个人口密集的社会里,养宠物的权利不能凌驾于社区的安全权之上。
狗可能只对主人温顺,但社会不能基于几个人的主观信念来运转。
(编译:Cici;审校:Woo;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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