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16日,第七区域人民法院——广义省表示已开庭初审并判处被告人黄陈武(31岁,居住于广义省德布拉坊)3年6个月监禁,罪名包括侮辱他人、扰乱公共秩序、妨碍公务。
该案件受到广义省西部城市(原昆嵩市)居民的关注,因其性质恶劣、行为危险、藐视法律,曾令多人感到恐惧。
根据起诉书,从2025年7月至9月,黄陈武多次在德布拉坊和伊钦乡(广义省)实施扰乱治安的行为。
武经常携带刀具、自制弹弓及多种危险武器进行威胁,并在公共场所闹事,导致当地居民恐慌不安。
值得注意的是,2025年7月28日,在人流密集的市场区域,武强迫一名市民下跪,用刀威胁,并拍摄视频上传至社交网络Facebook。
这种具有流氓性质、侮辱他人名誉的行为引发了舆论愤慨,并对当地治安秩序造成了恶劣影响。
接着,2025年9月17日,武又带刀到一家餐馆打砸财物,砍坏多件物品和摩托车。
不仅如此,2025年9月19日,武使用自制弹弓发射钢珠弹,击中了自己的亲哥哥。接到报警后,警察赶到现场,邀请武回派出所配合调查。
然而,武非但不配合,反而态度凶狠,大喊大叫、辱骂,用刀威胁执法人员,并不断在德布拉坊的山林、溪流区域移动,随后在阮通路(德布拉坊)的一栋房屋内固守,挑战执法者。
面对武的暴力行为,加上其不良前科——吸毒、曾因妨碍公务罪被判刑、2024年曾因故意伤害被昆嵩市警方行政处罚——德布拉坊警方迅速部署警力,收紧包围圈,将其控制,确保该区域居民的安全。
在庭审中,合议庭认定黄陈武的行为具有流氓性质,多次实施,使用危险武器,对治安秩序造成严重影响,且藐视法律。
因此,需要严惩以进行个别教育并起到社会震慑和预防作用。
在全面审查案件内容及相关情节后,第七区域人民法院——广义省判处被告人黄陈武合计3年6个月监禁,罪名包括侮辱他人、扰乱公共秩序和妨碍公务。
(编译:张悦;审校:Fang;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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