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41号法令于2026年4月底颁布,规定家庭户、个体经营者的年营业额超过10亿越南盾才需纳税,自2026年1月1日起生效。
该法令修订补充了2026年第68号法令(关于经营户税收政策)和2025年第320号法令(指导实施企业所得税法)的部分条款。
房产出租者受益
法令第一条将第68号法令中关于经营户营业额门槛的全部规定修改为:将“5亿越南盾”替换为“10亿越南盾”。
这意味着经营户享受减免税的营业额门槛翻了一番。
此前,营业额在5亿越南盾及以下的经营户免征增值税,现在免征门槛提高至10亿越南盾及以下。
此外,这一措辞的变更还涉及第68号法令第3条中增值税计算公式的相关内容。
个体经营者和房产出租者的个人所得税计算营业额也调整为超过10亿越南盾。
这一调整表明主管机关及时听取并回应了诉求。对于经营户和个体经营者来说,这是一个非常令人欣慰的消息。
10亿越南盾及以下的营业额同样适用于企业
第141号法令在第320号法令(2025年)第4条中补充了一款。据此,根据越南法律规定成立的企业、组织,年总营业额在10亿越南盾及以下的,免征企业所得税。
这是支持微型企业、促进经济发展的政策之一。
此前,第320号法令第4条仅规定了14种免征企业所得税的情形,如特殊的农林渔业活动、某些合作社类型、科学研究、使用特殊劳动力(残疾人、HIV/AIDS感染者)的企业,或某些赞助活动、特殊领域如教育、医疗等。
对10亿越南盾及以下营业额免征企业所得税的规定,明确体现了使经营户与微型企业政策保持一致的意图。
当经营户获得营业额10亿越南盾及以下的免税政策时,微型企业也将享受类似待遇。
这将避免企业因税收不利而将公司模式转为经营户以享受优惠。
第141号法令还为新成立、运营不足12个月的企业提供了计算公式。
年营业额按以下方式折算:实际总营业额除以运营月数,再乘以12个月。如果折算后的数字在10亿越南盾及以下,企业免税;如果超过10亿越南盾,企业需纳税。
例如:公司于2025年7月成立,到2025年底营业额为5亿越南盾,是否属于免征企业所得税的情况?
具体计算方式为:(5亿 ÷ 5) × 12 = 12亿(超过10亿越南盾)。因此,该企业不属于免征企业所得税的情况。
年营业额10亿越南盾如何计算?
一个重要问题是,第141号法令于2026年4月29日颁布,但自2026年1月1日起生效。由于这一时间差,法令制定了过渡条款以处理纳税人的权益:
那些营业额低于10亿越南盾、但根据第68号法令按超过5亿越南盾标准自行申报缴纳了个人所得税和增值税的经营户,已缴纳的税款将作为多缴税款处理。
税务机关将进行抵扣、退还或同时进行抵扣和退还国库。经营户可联系当地税务管理人员了解详细手续。
如果企业的2025纳税年度在2026年1月1日之后结束,并且满足营业额的相应条件,则企业可享受从2026年1月1日至2025纳税年度结束期间的企业所得税免征。
第141号法令是符合我国当前经济状况的优惠政策之一。将纳税营业额门槛调整至10亿越南盾是一项切实政策,有助于微型企业、家庭户和个人安心从事经济活动。
(编译:Eric ;审校:Fang;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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