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高速公路交警第4队(交通警察局)代表表示,该单位已对司机P.M.Đ.(27岁,居住于山罗省)在南北高速公路上驾驶卡车逆行的行为进行笔录并处以行政处罚。
此前,当天约6时30分,一辆河内牌照卡车在穿越河静省咸宜-云昂路段的南北高速公路上逆行的画面因极度危险而引起舆论哗然。
接到信息后,高速公路交警第4队迅速与咸宜-云昂高速公路管理单位合作展开调查。
在与职能部门合作时,司机Đ.陈述称,5月21日上午,他在河静省锦兴乡高速公路服务区休息后上车离开。然而,由于尚未完全清醒,他未沿南北方向行驶,反而让卡车逆行(南-北方向)。
司机Đ.承认在高速公路上逆行是违法行为,极易导致交通事故。
职能部门还对司机Đ.进行了酒精和毒品检测。结果显示其未违反酒精浓度规定,毒品检测呈阴性。
根据司机的行为,高速公路交警第4队已对其在高速公路上逆行的违法行为进行笔录并处以行政处罚。
(编译:Ivy ;审校:Momo;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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