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关于社会住房和住房发展方向的结论

越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关于社会住房和住房发展方向的结论

在5月19日与部分机关就落实党中央书记处关于社会住房和未来住房发展方向的第34号指示的工作会议上,越共中央办公厅公布了越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的结论。

据此,在听取政府党委的报告和与会代表意见后,越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就社会住房和总体住房发展方向作出结论,未来应聚焦若干主要内容。

优先发展租赁住房,尤其是出租公寓模式

具体而言,结论强调贯彻“拥有合法住所是公民基本权利”的观点,获得安全且负担得起的住房是社会进步的标尺,为稳定、可持续的社会发展奠定基础,提升人民信心。

住房发展方向是城乡发展战略和规划的重要内容,有助于保障社会民生、城乡安全、提高劳动生产率和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国家制定住房发展政策,旨在实现人人有住所的目标。

结论强调未来住房发展应遵循市场机制,同时政府引导和有效管理。政府不包办住房,但也不完全由市场自行调节。

政府通过制度建设、政策制定和规划发挥引导作用,促进市场健康透明发展,企业以合理利润参与建设和运营,使人民获得稳定、安全且负担得起的住所。

除出售型住房外,应优先发展租赁住房,特别是在大城市、工业区、经济区、重点经济区和重要经济走廊的出租公寓模式。

住房发展必须与体制、政策同步完善,具有跨行业、跨层级、跨区域性质,并与城市规划、土地使用规划、工业区发展、公共交通、劳动力市场和人口管理相结合。

重新梳理现行住房分类,研究按四类(商品房、租赁房、公务房、政策房)分类发展方向,以确定相应机制和政策,包括政府价格补贴政策、为特定对象免费提供住房等。

研究制定新模式下的住房发展政策

越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要求政府党委指导研究制定土地、信贷等适当政策,以快速发展和合理价格的租赁住房市场,鼓励吸引私营部门参与。

尽快确定新模式下的各住房类别标准规范,简化住房开发手续,实行一站式、一窗口、一标准流程。

投资、规划、土地划拨、建设许可、优惠信贷获取等手续必须简化,确保便利、明确时限和个人责任。

各地重新梳理土地储备,完善规划,所有细分市场的住房规划必须与基础设施、基本社会服务、文化、医疗、教育等规划相结合,首先在城市、经济区、工业区、高科技园区和快速城市化地区落实。

同时,主动开展征地拆迁工作,准备净地用于发展租赁住房。

严格透明地管控享受住房优惠政策的对象,防止政策套利;控制和防止住房投机行为。

加强数字技术和数据在住房开发和房地产经营管理中的应用。

越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还责成政府党委研究制定符合宪法、党的方针路线和人民需求的新模式住房发展政策。

同时,总结第34号指示的执行情况,建议发布党中央书记处或政治局适当文件,为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奠定基础。

其中,修订补充《住房法》和《房地产经营法》,提交国会2026年通过。

(编译:Eric ;审校:Suki;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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