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男子持假枪和斧头抢劫金店,遭追捕受伤达48%后领刑18年

越南男子持假枪和斧头抢劫金店,遭追捕受伤达48%后领刑18年

5月25日,西宁省人民法院开庭初审,判处阮中诚(33岁,富寿省人)18年有期徒刑,罪名是抢劫财产

诚是同塔省新和县一家私立牙科诊所的员工。由于欠多人债务无力偿还,他萌生抢劫念头,并在社交网络上订购了一把塑料假枪。

2025年7月22日下午,诚携带假枪,借朋友的摩托车沿50号国道从同塔省前往胡志明市,伺机抢劫看守人员较少的金店。

途中,他还额外购买了一把斧头。

当晚约19时40分,诚看到芹郁县和顺2村一家金店无人且无保安,便停车在距金店400多米外的空地上。

此时店内有人买卖,诚步行进入,用假枪指着女店主喊道“抢劫,把黄金交出来”。店主父亲H先生站在门外劝阻“别抢,迟早会被抓”,诚便将假枪转向H先生,并用斧头砸碎存放黄金的玻璃柜台。

诚抢得7只金手镯、23条金项链、46只金手链,总重量超过11.5两18K金,价值近7.3亿越南盾(案发时),随后逃跑向停车处。

但H先生持刀与另外两人及时追上。诚用斧头砍H先生未中,反被H先生砍伤,追捕者一齐上前将其制服。

除抢劫罪外,诚还因用斧头砸坏金店玻璃柜被调查机关移交芹郁县警方处理毁坏财产行为。

此外,H先生用刀造成诚受伤达48%,但鉴于H先生阻止诚可能用枪、斧危害他人生命健康,且诚未提出处理要求,调查机关不予追究。

(编译:Ivy;审校:Ken;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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