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西宁省人民委员会5月26日消息,该省刚颁布了建立坊的流程和手续,共分5步进行。
经过自行审查,共有9个乡符合建立坊的标准,包括:德华、后义、芹若、边求、新边、边沥、阳明周、芹德和新州。省人民委员会已责成这些乡抓紧落实上述5个步骤。
具体时间节点如下:
步骤1:最迟于2026年6月1日,各乡人民委员会与内务厅、各相关厅局及咨询单位协调,制定建立坊的方案,并报告同级党委和省人民委员会审议,决定按照法规组织全体选民在乡范围内征求意见。
步骤2:根据省人民委员会关于征求选民意见的批文和选票,乡人民委员会根据政府法令在申请设坊的各乡组织征求人民意见。
完成征求意见后,乡人民委员会汇总并上报本乡范围内的征求意见结果给同级人民议会、省人民委员会和内务厅,最迟于2026年6月4日公开登载信息。
步骤3:乡人民委员会组织乡人民议会通过,颁布决议并汇总文件、方案,最迟于2026年6月5日提交省人民委员会。
步骤4:根据乡人民委员会的文件和方案,内务厅与相关机构协调,审核并完善全省统一方案,报告省人民委员会,提交省人民委员会党委、省委常委会和省党委执行委员会审议并发表意见。
提交省人民议会赞成建立坊的主张。汇总本地区的人民意见结果提交给同级人民议会,并于2026年6月14日前在政府电子门户网站上公布。
步骤5:内务厅汇总文件和方案,协助省人民委员会最迟于2026年6月14日提交政府和内务部。
目前,内务厅已牵头,与各厅局、部门及乡人民委员会协调,对照国会常务委员会决议对建立坊的条件、标准和指标进行审查评估。
根据规定,各乡升坊的标准必须达到人口规模2.1万人以上,自然面积5.5平方公里以上。其位置和功能须经有权机关批准确定为中心或跨省、省或省内小区级的综合或专业中心,具有推动省、市或省内小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城市人口规模占行政单位人口比例不低于50%。社会经济结构和发展水平须达到以下指标:地方财政收入与地方财政支出比例不低于100%;工业-建筑业和服务业占GRDP比重不低于70%;非农劳动力比例不低于70%;近三年人均年收入高于全省平均水平;近三年贫困户比例(按多维贫困标准)低于全省平均水平。此外,对于有陆地国界的行政单位,人口规模标准最低为规定水平的50%,社会经济结构和发展水平标准最低为相应城市行政区规定水平的70%。
(编译:Cici ;审校:Ken;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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