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芽庄巴郎:建议受理申诉,为民众颁发土地证

越南芽庄巴郎:建议受理申诉,为民众颁发土地证

6月1日,职能部门称,庆和省农业与环境厅已就落实省里关于核查与该事件的指示结果提交报告,涉及《芽庄巴郎民众购买30年半块地块的土地证发放又陷胶着》一文(《年轻人报》在线版曾报道)。

该地块属于范文俊先生和陈国泰缘女士(现居北芽庄坊),他们在30多年前于芽庄巴郎购买,面积341平方米,并获得地方政府(原永海坊、永和坊人民委员会)确认来源合法。

大约24年前,庆和省人民委员会已就该地块近一半面积(150平方米)向他们颁发了住宅土地使用权证

当范先生、陈女士办理剩余面积(173.5平方米)土地使用权证手续时,却被认定为“侵占来源土地”。近日,庆和省农业与环境厅向省人民委员会报告称,经检查核实,确认芽庄市农业与环境厅依据“土地来源为侵占”的结论(根据原芽庄市永和坊人民委员会2025年3月5日呈文),通知拒绝受理范先生、陈女士剩余面积(173.5平方米)土地使用权证申请的做法“缺乏依据,不符合此前国家机构确认的土地来源凭证和资料”。

因此,庆和省农业与环境厅建议庆和省人民委员会主席颁布第二次申诉处理决定,按照接受上述两位民众申诉的方向处理。具体包括:要求北芽庄坊人民委员会撤销芽庄市农业与环境厅(合并前)2025年3月21日第913/TB-NNMT号通知,并撤销原芽庄市人民委员会主席驳回范先生、陈女士首次申诉的决定。同时,要求北芽庄坊人民委员会依职权处理,为范先生和陈女士就其在芽庄巴郎合法来源地块上使用超过30年的173.5平方米土地办理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所有权证。

此前,庆和省人民委员会已责成该厅进行核查、澄清,并确认法律依据,以呈请省人民委员会主席处理范先生、陈女士的第二次申诉。

(编译:Jon ;审校:Alex;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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