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24日,河内市人民检察院第4区检察院发布起诉书,以故意毁坏财物罪起诉梅氏碧V.(65岁),该案涉及一辆梅赛德斯奔驰GLC200在Đại Mỗ坊被破坏。
本案受害者为Đ.B.N.(36岁),是那辆梅赛德斯奔驰GLC200的车主。
此前,6月10日,河内市公安局调查部门通报称,已结束对该故意毁坏财物刑事案件的调查,并建议以该罪名起诉V.女士。
今年2月中旬,河内市公安局调查部门已立案侦查该故意毁坏财物案。
1月18日晚,N.女士将梅赛德斯奔驰GLC200停放在南胜住宅项目(冯匡街)一户人家门前,然后离开约一个半小时(19:55至21:20)。车上留有联系电话。
返回时,N.女士查看监控录像,发现两名女子砸碎后视镜、用头盔砸碎车窗、用尖锐物品在车身多处划痕。此外,她们还在车底下放了一个花盆。
车主已向当地警方报案。河内市公安局调查部门随即展开核实调查。
(编译:Cici;审校:Momo;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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