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24日,富寿省公安表示,该省公安调查机关已决定对阮如孟(48岁,居住在富寿县乐水乡3号区)提起公诉、批准逮捕,罪名是敲诈勒索财产。
据调查结果,由于没有稳定职业和收入来源,且本人欠债需要钱用于个人开支,孟便萌生了冒充记者接近正在开展填土、运土活动的区域,对施工人员施压以侵占财产的念头。
为了实施行为,孟在社交网络Facebook上花150万越南盾订购了一张假记者会员证,上面印有自己的名字和照片,随后在与民众接触时使用此证自称记者。
2025年10月12日,孟驾车前往富寿县英勇乡的填土区域。
在那里,孟用车堵住运土车辆的出入口,要求停止施工,并出示假记者证以获取信任。
孟威胁称,如果不给他“提供便利”,他将向职能部门反映和举报填土活动。
由于担心影响工作,Q.A.T.(33岁,住在英勇乡)给了孟200万越南盾。
继续实施上述手段,6月13日下午,孟驾车来到美东村(英勇乡)——B.T.D.(44岁)正在那里租用挖掘机和卡车运输泥土以平整土地建房。
孟用车堵路,阻碍运土车辆作业,并要求停止施工。
由于此前Q.A.T.曾向B.T.D.讲述孟自称记者、威胁举报填土活动以索取钱财一事,B.T.D.担心被刁难、影响工作,便给了孟200万越南盾以继续施工。
根据收集到的文件和证据及相关人证词,调查机关认定阮如孟多次使用冒充记者的手段,利用民众担心被举报和处理的心理,进行精神胁迫,迫使受害者向其交钱。
为配合调查工作,富寿省公安调查机关建议曾遭受孟侵害的个人和组织联系富寿省公安刑事警察处,以便依法获得指导和解决。
(编译:Cici;审校:Momo;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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