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是越南人民检察院首次提起民事诉讼,保护弱势群体或公共利益,体现了检察机关根据国会第205/2025号决议试行提起民事诉讼以保护公共利益的坚决行动。
租约到期仍不归还场地
根据案件档案,位于守德市协平坊27街17/3号的一处国有房产被和平贸易有限责任公司非法占用,尽管租赁合同早已终止。具体而言,自2003年7月起,守德郡公益服务一成员有限责任公司将该场地出租给和平公司用于生产经营。然而,到2020年7月6日,双方已签署合同清算协议,并未续签。自那时起,和平公司仍在无任何法律依据的情况下继续占用和使用该场地。
同样,在灵西坊(现为灵春坊阮文历路临街)第3+2地块,苏国强也非法占用了一处公共场地。该场地租赁合同已于2020年11月2日终止,但苏国强及相关个人仍未将资产交还国家。
坚决保护公共利益
职能部门表示,尽管资产管理单位多次要求移交,但和平公司和苏国强均未遵守。这种非法占用行为直接侵犯了国家对公共财产的管理权,影响了为公共利益而开发和利用房产的效率,并存在预算流失的风险。在决定提起诉讼前,第二区域人民检察院已履行了所有必要程序,包括发布要求停止违规行为的决定,建议各方自愿纠正后果,但未果。
为此,第二区域人民检察院决定对这两个法人和个人提起诉讼,请求第二区域人民法院解决以下核心问题:认定上述对象自2020年底至今对上述场地的占用、管理和使用行为缺乏法律依据;责令违规者停止违法行为,按现状将所有房产面积交还国家管理机关;要求支付自2026年7月起至实际交还资产之日止的场地使用费。目前,相关案卷、文件和证据已移交第二区域人民法院受理并按权限处理。
(编译:Jon;审校:Ken;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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