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逾百人协助高利贷团伙规模达20万亿越盾,非法跨境运输数百亿越盾

越南逾百人协助高利贷团伙规模达20万亿越盾,非法跨境运输数百亿越盾

越南起诉书显示,2018年,王路、李晓虎、吴建超(此前已被判刑)以及多名已离境的中国人来到越南,通过手机应用和网站链接组织高利贷活动。

为掩盖行为并获取特别巨额的非法利益,这些中国人雇佣多名越南人代持成立空壳公司,招募人员组织放贷活动,利率为38-45%,贷款期限7天(对应年化利率1981-2346%)。

同时,他们使用数千个银行账户进行资金流转,通过房地产洗钱,并利用购买加密货币和其他非法渠道将资金非法转移出越南。

被告人杜明智(31岁,居住于兴安省)作为HTP公司的业务组长,直接联系空壳公司的涉案人员,协助制作文件以签订代收代付合同。HTP公司为各放贷公司的客户进行犯罪资金的代收代付,积极协助高利贷活动,杜明智承担主要责任。

被告人阮光四明知4家企业被用于签订代收代付服务合同以组织放贷活动,但为牟利仍同意参与并指示杜明智执行。

在保信、Wiship、新世纪、越进、Easy Collect等公司工作的被告人群体,均知晓通过应用进行高利贷活动,但为牟利仍继续执行。

调查确定多人非法获利数亿越盾,其中有人获利超过10亿越盾。

恒阳金融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的数十名被告人被分配执行翻译、催债、追债、销债等任务,协助中国人实施放贷活动,同样非法获利数亿越盾。

而被指控非法跨境运输资金的被告人,明知行为违法但为牟利仍实施。其中有人运输金额特别巨大,如陶明德非法运输总额超过8680亿越盾,杜黎智超过6180亿越盾,吴琼花超过5920亿越盾。

据悉,这是该规模超过20万亿越盾的高利贷案件的第三阶段,此前司法机关已进行审判。该团伙的3名中国头目及数十名越南协助者、共犯已被广南省人民法院判处监禁。该团伙高利贷总额超过20万亿越盾,组织洗钱并将非法获利超5000亿越盾转移出境。预计庭审将持续2天。

(编译:李程 ;审校:Woo;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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