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防:在吉碑机场附近禁飞区放飞一只超过3米长的带LED灯的风筝,一名64岁男子及其儿子被警方处罚。
7月19日,海安坊警方通报,已对一名64岁男子及其34岁儿子(居住在登海1居民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罚款460万越南盾,理由是他们在禁飞区放风筝,威胁航空安全。
几天前,海安坊警方工作组在巡逻时发现这对父子正在自家门口放飞一只大型风筝。风筝长3.2米,包裹红黑布料,上面装有7管竹笛和红蓝两色闪烁的LED灯系统,使用尼龙线放飞。

由于放飞位置位于吉碑国际机场的禁飞区内,执法人员已制作笔录,没收物证并立案处理。
当地警方的行动是在吉碑机场因不明飞行物持续受到航空安全威胁的背景下进行的。6月6日至7日,该区域记录到不明来源的飞行器入侵,导致一个航班延误起飞,两个航班改降备用机场。
此前在3月份,在安老县放飞的一个2.6米长的发光风筝曾打乱了吉碑机场6个航班的时刻表。
《人民防空法》严禁在机场净空保护区内操作无人机、放飞气球、风筝,使用激光灯或大功率光源。当局建议民众、组织和企业严格遵守规定,不要在禁飞区使用飞行物体。
(编译:李程 ;审校:Woo;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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