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21日,越南广治省兆丰县人民委员会确认,当地职能部门正与家属共同处理后事,并调查火灾原因,该火灾导致一人死亡。
兆丰县领导表示:“事发后,县领导已到场协调处理并协助家属处理后事。目前县政府已向家属提供500万越南盾(约合人民币1500元)以应对后果。”
据初步信息,火灾于7月20日下午2点左右发生在阮清H.先生(住兆丰县奈玖村)的平房内。
事发时,阮先生去医院照顾生病的母亲,仅妻子L.T.T.(49岁)在家。多年来,T.女士患有较严重的精神疾病。
一名邻居发现火灾后报警。广治省公安厅消防与救援警察局的消防车到场协助灭火。
然而,直到下午3点后火势才得到控制。T.女士被确认在家中死亡。
随后进行了现场勘查和尸检。
县领导还表示,T.女士多年来一直享受该县的社会保障政策。
(编译:Jon ;审校:Momo;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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