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电商平台已代缴税款,家庭经营户仍需开具电子发票?

营收超过10亿越南盾必须使用电子发票

许多在Shopee等电商平台上销售的家庭经营户对电子发票规定存在疑问:自7月初起实施的规定要求,年营收超过10亿越南盾、且平台已代扣代缴税款的经营户是否仍需开具电子发票?

一位在河内河东郡经营体育用品的家庭经营户向《年轻人报》表示,上半年在Shopee和TikTok上的营收约为5亿越南盾。如果营收超过10亿越南盾,应从何时起注册使用电子发票?

在7月21日下午由税务总局(财政部)与政府信息传媒局(政府办公厅)联合举办的新税收政策介绍研讨会上,许多家庭经营户询问年营收达到约10亿越南盾是否需要开具发票?

针对上述疑问,税务总局国际税收政策司专员阮氏秋河表示,家庭经营户开具电子发票与电商平台代扣代缴税款是两个完全独立的问题。

电商平台代扣、申报和缴纳税款是平台的责任。而开具电子发票是卖方的义务。

年营收超过10亿越南盾的家庭经营户属于必须使用电子发票的范畴。第68号法令规定,从营收超过10亿越南盾之日起30天内,家庭经营户必须注册使用电子发票。

此外,税务总局代表表示,第254/2026号法令允许在电商平台上销售商品的经营户和个体户委托平台开具电子发票。

“因此,家庭经营户可以自行开具发票或授权给电商平台。如自行开具,平台有责任提供买方信息、交易信息及交易完成时间,以便卖方按规定开具发票”,阮氏秋河表示。

越南电商平台已代缴税款,家庭经营户仍需开具电子发票?

买方信息不完整如何填写发票?

另一个疑问是如何在电子发票上填写买方信息。许多家庭经营户询问,如果客户仅提供姓名、地址和电话号码,没有身份证号码,应如何填写电子发票信息?

据阮氏秋河介绍,在这种情况下,卖方可以如实填写客户提供的姓名、地址和电话号码信息。

如果买方未提供任何信息,卖方仍可开具发票,买方信息栏填写“消费者”。

然而,该发票将不符合条件供买方在确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相关费用。

并非所有家庭经营户都必须开具电子发票

税务总局副局长梅山表示,销售必须开具发票的规定普遍适用于企业、家庭经营户和个体经营户,凡属于使用电子发票范围的,在提供商品和服务时均需开具。年营收低于10亿越南盾的家庭经营户则不强制使用电子发票。

针对有意见认为电商平台已管理交易数据和资金流,因此无需开具电子发票,梅山表示,平台交易数据的法律效力与电子发票完全不同。

平台数据主要用于订单管理、支付和对账。而电子发票是交易的法律凭证,是保护买卖双方权益、证明商品来源以及依法履行会计和纳税义务的依据。

因此,电商平台的数据在法律上尚不能替代电子发票。

(编译:张悦 ;审校:Suki;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原创文章,作者:越南中文社,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yuenan.com/news-121463/

(0)
上一篇 3小时前
下一篇 3小时前

你可能喜欢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
分享本页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