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决定,总理黎明兴担任指导委员会主任。
指导委员会的副主任包括:常务副总理范嘉足(常务副主任);副总理兼国防部长潘文江大将;副总理胡国勇;公安部长梁三光大将;农业与环境部长郑越雄;卫生部长陶红兰。
常务委员是越南人民军总参谋长、国防部副部长。
指导委员会委员包括一些部委、机关的领导人。
根据决定,指导委员会是一个跨部门协调组织,其职能是为政府、总理在组织、指导、运行全国范围内的民防活动和灾难紧急状况方面提供参谋。
同时,该委员会还直接指导中央部委和省级的民防指挥委员会。
指导委员会协助总理制定、部署关于民防活动、应对自然灾害、灾难事故和搜救,以及灾难紧急状况的政策、法律、战略、方案、项目、计划和总理的指导文件。
指导委员会还协调各部、部级机关、相关机构和地方实施民防活动,宣布、取消民防等级。协调专职和兼职民防力量,确保在全国范围内预防、应对、克服事故和灾难后果,并随时准备参与国际人道主义援助和灾难救助活动。
根据总理的决定,指导委员会有责任宣传、普及、教育法律和知识,组织培训、训练、演习;建设工程和保障设备,开展国际合作,进行总结、表彰民防活动。

(编译:李程;审校:Ken;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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