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總理黎明興擔任國家民防指導委員會主任

根據決定,總理黎明興擔任指導委員會主任。

指導委員會的副主任包括:常務副總理範嘉足(常務副主任);副總理兼國防部長潘文江大將;副總理胡國勇;公安部長梁三光大將;農業與環境部長鄭越雄;衛生部長陶紅蘭。

常務委員是越南人民軍總參謀長、國防部副部長。

指導委員會委員包括一些部委、機關的領導人。

根據決定,指導委員會是一個跨部門協調組織,其職能是為政府、總理在組織、指導、運行全國範圍內的民防活動和災難緊急狀況方面提供參謀。

同時,該委員會還直接指導中央部委和省級的民防指揮委員會。

指導委員會協助總理制定、部署關於民防活動、應對自然災害、災難事故和搜救,以及災難緊急狀況的政策、法律、戰略、方案、項目、計劃和總理的指導文件。

指導委員會還協調各部、部級機關、相關機構和地方實施民防活動,宣佈、取消民防等級。協調專職和兼職民防力量,確保在全國範圍內預防、應對、克服事故和災難後果,並隨時準備參與國際人道主義援助和災難救助活動。

根據總理的決定,指導委員會有責任宣傳、普及、教育法律和知識,組織培訓、訓練、演習;建設工程和保障設備,開展國際合作,進行總結、表彰民防活動。

越南總理黎明興擔任國家民防指導委員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