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已颁布关于劳动、社会保险、越南劳动者赴国外工作等领域行政处罚的议定。
注意雇请家政帮佣的罚款标准
值得注意的是,该议定中有一条关于家政帮佣劳动违规的处罚规定。
其中,对雇主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警告:不与家政帮佣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不支付家政帮佣劳动者离职返乡的交通费,除非劳动者提前终止合同。
议定规定,对雇主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处以100万至300万越盾罚款:不按规定向乡、坊、特区人委会报告雇用或终止雇用家政帮佣劳动者。
已因上述违规行为受到警告处罚但仍继续违规。
对雇主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处以1000万至1500万越盾罚款:扣留家政帮佣劳动者的身份证件;不按法律规定向家政帮佣劳动者支付社会保险、医疗保险费用,让劳动者自行参加社会保险、医疗保险。
对虐待、性骚扰、强迫劳动或对家政帮佣劳动者实施暴力(未达到追究刑事责任程度)的雇主处以5000万至7500万越盾罚款。
议定还规定了违反上述规定的补救措施。
关于使用家政帮佣的具体规定
现行《劳动法》也对家政帮佣劳动者的劳动合同作出规定。
据此,雇主必须与家政帮佣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家政帮佣劳动者的合同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任何一方可随时单方终止合同,但须至少提前15天通知。
双方在劳动合同中协商工资支付形式、支付周期、每日工作时间、住宿等事宜。
《劳动法》规定了雇主使用家政帮佣劳动者的义务。具体包括:全面履行已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
按法律规定向家政帮佣劳动者支付社会保险、医疗保险费用,让劳动者自行参加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尊重家政帮佣劳动者的人格尊严。
如另有约定,为家政帮佣劳动者安排卫生的食宿场所。为家政帮佣劳动者提供文化学习和职业教育机会。
家政帮佣劳动者离职返乡时支付交通费,除非劳动者提前终止合同。
家政帮佣劳动者的义务包括:全面履行已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
如造成雇主财产损坏或丢失,应按约定或法律规定赔偿。
及时向雇主报告可能引发事故、威胁雇主家庭及自身安全、健康、生命、财产的风险。
如雇主有虐待、性骚扰、强迫劳动或其他违法行为,应向有权机关举报。
胡志明市卫生局表示,所有在胡志明市实际居住的越南公民(包括常住和暂住登记人员)均可享受该市免费定期体检政策。
(编译:张悦 ;审校:Alex;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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