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安议(70岁,住广义省安富乡清安村)带我们到门口,指着面前一条连接C门——义富市场的民生道路。这条路开在他300平方米的土地上,他曾与义富乡(现安富乡)人民委员会签署换地协议。
手握一沓文件,范安议戴上眼镜翻找2000年1月7日签署的《换地开辟交通道路——义富市场C门协议书》。
签署时,范安议及义富乡人民委员会全体成员在场,包括乡人民委员会主席团明越、副主席范文德、乡地政干部高山等。
根据协议,范安议同意将300平方米(宽4米,长75米)土地交由乡人民委员会用以开辟通往集市大门道路。乡人民委员会承诺借用上述土地修路,并在日后乡人民委员会的居民规划区中以同等面积予以置换。
协议各方签字,原义富乡人民委员会主席团明越签字盖章。
然而26年过去了,关于为范安议换地的“承诺”仍未得到政府兑现。
“1997年,原义富乡人民委员会动员捐地扩建集市,我立即捐了200平方米,从未索求任何回报。唯独这300平方米修路用地是乡人民委员会出具换地协议,所以我必须维护自己的权益。”范安议说,他已多次“叩门”各处,但都遭到“摇头”拒绝。

在“换地”相关档案中,范安议保留了许多提交给原义富乡人民委员会和原广义市的建议书。自2015年起,广义市人民委员会已要求各方解决,但此事仍“原地踏步”。
在2019年8月5日的定期公民接待通知中,原广义市人民委员会副主席武光得出结论:“关于范安议的建议,广义市人民委员会主席曾多次发文指示义富乡人民委员会和资源环境处。然而,各单位未完全履行交办职责。”
武光要求义富乡人民委员会紧急执行广义市人民委员会主席自2016年以来的指示。最迟在2019年8月15日前,资源环境处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广义市人民委员会提出建议,以便答复公民。
在范安议讨要承诺的过程中,有各级政府的许多书面答复,但案件仍陷入僵局。
“我非常难过,当初如果乡人民委员会让我捐地修路,我也许会愿意。但这里乡政府答应换地给我。路修好了,走了几十年,地却还没换给我。”范安议说。

安富乡人民委员会主席范春生表示,已邀请范安议并与之会面。他说非常同情范安议的遭遇,但根据现行规定,此案不具备交地条件。
“我不评论2000年工作纪要的是非。但土地必须依法处理。对照所有规定,没有条件可执行,法律也不允许换地。我已向议叔解释情况,乡里也发了书面通知。”范春生说。他补充说,如果范安议认为不合理,可以提起诉讼,这是公民的权利。

(编译:Eric;审校:Ken;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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