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建设部长对拨款进度缓慢的投资商和项目管理委员会负责人提出批评,并警告如果在9月30日前没有改善,将进行问责。
公共投资资金拨付是越南建设行业2026年的核心政治任务之一,有助于实现全国经济增长超过10%的目标。然而,各投资商的最新数据显示,建设部的拨款率仍低于要求,许多项目未达已注册的计划。

根据建设部长陈鸿明(Trần Hồng Minh)在2026年项目进度和公共投资资金拨付情况检查会议上的结论,建设部指出许多单位拨款结果较低。典型单位如美顺项目管理委员会负责的美安-高岭、芹苴-后江、后江-金瓯高速公路项目;第二项目管理委员会负责的广义-怀仁、集市-北件高速公路项目;第七项目管理委员会负责的20号国道改造、永好-潘切高速公路项目;越南公路局负责的岘港市14E国道项目。
此外,一些单位的拨款率低于建设部平均水平,包括:航海与水道项目管理委员会、铁路项目管理委员会、升龙项目管理委员会、胡志明路项目管理委员会、越南航海与水道局、宁平省建设厅、富寿省建设厅、岘港市建设厅以及多乐省交通与农业发展项目管理委员会。
部长陈鸿明认为,过去几个月的拨款结果未能达到既定目标,首要责任在于各投资商负责人的领导和指导。他严厉批评了那些拨款结果低于建设部平均水平的单位。
为推进最后几个月的进度,部长要求各投资商和项目管理委员会迅速检查,明确影响拨款进度的原因。投资商还必须审查并重新制定每个项目、每个包件的总体和详细进度,明确关键路径、瓶颈点,并对每个具体项分配责任。
部长要求各管理委员会指导承包商最大限度地调动人力、设备,组织“三班四倒”施工、流水作业,优先安排高价值项目;坚持更换表现不佳的承包商,避免影响项目进度。
部长强调,到9月30日,如果单位没有明显改善,建设部将组织对负责人的专题检查,考虑适当的处理形式。对于必须在2026年完工的项目,部长要求除非有客观、正当理由,否则绝对不允许延期或调整进度。
投资商必须准确审查不再需要拨款或已完成支付任务的资金,及时提出调整资金计划;并对报告数据的准确性负责,避免出现占用资金但不拨款或虚假报告的情况。
(编译:李程 ;审校:Suki;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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