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建設部長對撥款進度緩慢的投資商和項目管理委員會負責人提出批評,並警告如果在9月30日前沒有改善,將進行問責。
公共投資資金撥付是越南建設行業2026年的核心政治任務之一,有助於實現全國經濟增長超過10%的目標。然而,各投資商的最新數據顯示,建設部的撥款率仍低於要求,許多項目未達已註冊的計劃。

根據建設部長陳鴻明(Trần Hồng Minh)在2026年項目進度和公共投資資金撥付情況檢查會議上的結論,建設部指出許多單位撥款結果較低。典型單位如美順項目管理委員會負責的美安-高嶺、芹苴-後江、後江-金甌高速公路項目;第二項目管理委員會負責的廣義-懷仁、集市-北件高速公路項目;第七項目管理委員會負責的20號國道改造、永好-潘切高速公路項目;越南公路局負責的峴港市14E國道項目。
此外,一些單位的撥款率低於建設部平均水平,包括:航海與水道項目管理委員會、鐵路項目管理委員會、升龍項目管理委員會、胡志明路項目管理委員會、越南航海與水道局、寧平省建設廳、富壽省建設廳、峴港市建設廳以及多樂省交通與農業發展項目管理委員會。
部長陳鴻明認為,過去幾個月的撥款結果未能達到既定目標,首要責任在於各投資商負責人的領導和指導。他嚴厲批評了那些撥款結果低於建設部平均水平的單位。
為推進最後幾個月的進度,部長要求各投資商和項目管理委員會迅速檢查,明確影響撥款進度的原因。投資商還必須審查並重新制定每個項目、每個包件的總體和詳細進度,明確關鍵路徑、瓶頸點,並對每個具體項分配責任。
部長要求各管理委員會指導承包商最大限度地調動人力、設備,組織“三班四倒”施工、流水作業,優先安排高價值項目;堅持更換表現不佳的承包商,避免影響項目進度。
部長強調,到9月30日,如果單位沒有明顯改善,建設部將組織對負責人的專題檢查,考慮適當的處理形式。對於必須在2026年完工的項目,部長要求除非有客觀、正當理由,否則絕對不允許延期或調整進度。
投資商必須準確審查不再需要撥款或已完成支付任務的資金,及時提出調整資金計劃;並對報告數據的準確性負責,避免出現佔用資金但不撥款或虛假報告的情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