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一批交通基础设施投资商因资金拨付缓慢被提醒

越南建设部长对资金拨付进度缓慢的投资商和项目管理委员会负责人提出批评,并警告如果在9月30日前没有改善,将进行纪律审查。

公共投资资金拨付是2026年建设行业的重点政治任务之一,有助于实现全国经济增长超10%的目标。然而,来自各投资商的最新数据显示,建设部的拨付率仍低于要求,许多项目未达到已注册的计划。

在建设部长陈宏明关于2026年项目进度和公共投资资金拨付情况的审查会议上,该部指出多个单位拨付结果较低。例如,美顺项目管理委员会负责的美安-高岭、芹苴-后江、后江-金瓯高速公路项目;第二项目管理委员会负责的广义-怀仁、则梅-北件高速公路项目;第七项目管理委员会负责的20号国道改造、永好-潘切高速公路项目;越南公路局负责的经过岘港市的14E国道项目。

越南一批交通基础设施投资商因资金拨付缓慢被提醒

此外,一些单位的拨付率低于该部平均水平,包括:海港和航道项目管理委员会、铁路项目管理委员会、升龙项目管理委员会、胡志明公路项目管理委员会、越南海港和航道局、宁平省建设厅、富寿省建设厅、岘港市建设厅以及多乐省交通和农业与农村发展项目管理委员会。

部长陈宏明认为,过去几个月的拨付结果未达到既定目标,首先归责于各投资商负责人的指导和运营责任。他严厉批评了拨付结果低于该部平均水平的单位。

为加快最后几个月的进度,部长要求各投资商和项目管理委员会紧急审查,查明影响拨付进度的原因。各投资商还必须重新审核并制定每个项目、每个标段的总体和详细进度,明确关键路径、瓶颈,并为每个项目分配具体责任。

部长要求各管理委员会指导承包商最大限度调动人力、设备,组织“三班四制”施工、流水作业,优先安排高价值项目;如影响项目进度,坚决更换表现不佳的承包商。

部长强调,到9月30日,如果单位没有明显改善,建设部将对负责人进行专题审查,考虑适当的处理形式。对于必须在2026年完工的项目,部长要求除非有客观、正当的理由,否则绝对不得推迟、延期或调整进度。

各投资商必须准确审查不再需要拨付或已完成支出任务的资金,及时提出调整资金计划;同时对其报告数据的准确性负责,不得出现持有资金但不拨付或报告不实的情况。

(编译:张悦 ;审校:Suki;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原创文章,作者:越南中文社,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yuenan.com/news-121733/

(0)
上一篇 2小时前
下一篇 2小时前

你可能喜欢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
分享本页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