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建設部長對資金撥付進度緩慢的投資商和項目管理委員會負責人提出批評,並警告如果在9月30日前沒有改善,將進行紀律審查。

公共投資資金撥付是2026年建設行業的重點政治任務之一,有助於實現全國經濟增長超10%的目標。然而,來自各投資商的最新數據顯示,建設部的撥付率仍低於要求,許多項目未達到已註冊的計劃。

在建設部長陳宏明關於2026年項目進度和公共投資資金撥付情況的審查會議上,該部指出多個單位撥付結果較低。例如,美順項目管理委員會負責的美安-高嶺、芹苴-後江、後江-金甌高速公路項目;第二項目管理委員會負責的廣義-懷仁、則梅-北件高速公路項目;第七項目管理委員會負責的20號國道改造、永好-潘切高速公路項目;越南公路局負責的經過峴港市的14E國道項目。

越南一批交通基礎設施投資商因資金撥付緩慢被提醒

此外,一些單位的撥付率低於該部平均水平,包括:海港和航道項目管理委員會、鐵路項目管理委員會、升龍項目管理委員會、胡志明公路項目管理委員會、越南海港和航道局、寧平省建設廳、富壽省建設廳、峴港市建設廳以及多樂省交通和農業與農村發展項目管理委員會。

部長陳宏明認為,過去幾個月的撥付結果未達到既定目標,首先歸責於各投資商負責人的指導和運營責任。他嚴厲批評了撥付結果低於該部平均水平的單位。

為加快最後幾個月的進度,部長要求各投資商和項目管理委員會緊急審查,查明影響撥付進度的原因。各投資商還必須重新審核並制定每個項目、每個標段的總體和詳細進度,明確關鍵路徑、瓶頸,併為每個項目分配具體責任。

部長要求各管理委員會指導承包商最大限度調動人力、設備,組織“三班四制”施工、流水作業,優先安排高價值項目;如影響項目進度,堅決更換表現不佳的承包商。

部長強調,到9月30日,如果單位沒有明顯改善,建設部將對負責人進行專題審查,考慮適當的處理形式。對於必須在2026年完工的項目,部長要求除非有客觀、正當的理由,否則絕對不得推遲、延期或調整進度。

各投資商必須準確審查不再需要撥付或已完成支出任務的資金,及時提出調整資金計劃;同時對其報告數據的準確性負責,不得出現持有資金但不撥付或報告不實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