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24日,据永隆省公安厅消息,该省公安调查机构已送达起诉决定并对高成藕(23岁,永隆省富顺乡人)执行临时拘留令,以调查其“非法使用军用武器”行为。
根据案件档案,2026年1月20日约22时30分,因怀疑女友与T.Q.V.有感情关系,高成藕约见V先生到永隆省交隆乡安化桥区域解决矛盾。
到达约定地点时,高成藕携带一把长剑追赶砍伤V先生及其同行的父亲,造成2%的伤害。
鉴定结果认定缴获的长剑属于粗制武器范畴。根据2024年《武器、爆炸物及辅助工具管理使用法》规定,用于非法侵犯他人生命、健康的粗制武器被视为军用武器。
目前永隆省公安调查机构正继续依法调查处理。
(编译:Jon;审校:Alex;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原创文章,作者:越南中文社,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yuenan.com/news-122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