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6日上午,岘港市人民法院开庭初审,审理被告人苏氏妮娜(45岁,原居住于广南省升平县,现为岘港市升平乡)“杀人”和“保险经营诈骗”两项罪名。
庭审中,本案受害方忠意人寿保险公司和富卫人寿保险公司缺席。这两家公司要求被告人返还非法占有的逾41亿越南盾,该款项涉及公司已向儿童N.V.H.支付的保险权益;阮氏碧心女士(受害方合法代理人)出庭。
根据起诉书,苏氏妮娜有盗窃财产前科。2008年服刑期满回到地方后,妮娜与N.V.H.先生结婚,育有4个共同子女。
2020年,H.先生去世。4个孩子都还年幼,而妮娜没有工作,没有收入来源,该女子遂以12亿越南盾的价格卖掉了所住的房子。
花光卖房款后,苏氏妮娜产生为亲生孩子购买人寿保险合同的想法,然后实施杀害孩子并伪造意外死亡现场的行为,以骗取保险公司支付的款项。
具体而言,妮娜为4个孩子购买了7份保险合同,每年缴纳保险费总额超过1亿越南盾,并以其为受益人。
其中,妮娜为亲生孩子N.V.H.购买了忠意人寿保险公司和富卫人寿保险公司的2份保险合同。
2023年1月2日晚,苏氏妮娜杀害了N.V.H.,随后伪造了溺水身亡的事故现场。
随后,妮娜提交文件要求两家保险公司支付保险权益,总金额超过41亿越南盾。妮娜已将全部款项用于个人消费。
(编译:Ivy ;审校:Momo;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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