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7日,广治省监察厅表示,在完成对宝宁3都市区项目实施情况的检查后,刚刚公布了结论。
结论认定,自项目投资主张获批之日起96个月后,宝宁3都市区项目的投资方仍未获得土地划拨和土地出租。这导致项目无法开展施工,比合同规定的期限延误了30个月。
该都市区建设项目预计总投资9200亿越盾,用地面积16.49公顷,位于宝宁地区(洞海坊)。
检查结论明确指出,导致这一状况的原因是相关单位征用项目土地的工作没有有效开展。该项目共征用土地16.49公顷,涉及64户家庭和2个组织。其中,有家庭和个人使用的土地、组织使用的土地以及组织管理的土地。
然而,被指派负责土地征收、补偿和场地清理工作的单位至今仍未完成,原因是执行过程中存在诸多不足。一些家庭侵占土地,在项目范围内非法建造财产。地方政府尚未坚决执行强制拆迁和土地回收。
监察部门结论称:“尚未完成补偿和场地清理工作是直接障碍,导致没有干净场地移交给投资方,对项目整体实施进度造成重大影响。”
广治省监察厅还提出了解决方案,帮助相关厅局和地方解决项目用地清理问题。
省监察厅表示:“为了尽早完成场地清理,特别是针对被确定为最困难的瓶颈,即迁移坟墓问题,省监察厅建议省人民委员会研究并批准为受项目影响的家庭和家族安排迁移墓地用地,面积相当于目前使用的墓地范围面积。”
(编译:李程 ;审校:Fang;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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