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廣治省監察廳表示,在完成對寶寧3都市區項目實施情況的檢查後,剛剛公佈了結論。

結論認定,自項目投資主張獲批之日起96個月後,寶寧3都市區項目的投資方仍未獲得土地劃撥和土地出租。這導致項目無法開展施工,比合同規定的期限延誤了30個月。

該都市區建設項目預計總投資9200億越盾,用地面積16.49公頃,位於寶寧地區(洞海坊)。

檢查結論明確指出,導致這一狀況的原因是相關單位徵用項目土地的工作沒有有效開展。該項目共徵用土地16.49公頃,涉及64戶家庭和2個組織。其中,有家庭和個人使用的土地、組織使用的土地以及組織管理的土地。

然而,被指派負責土地徵收、補償和場地清理工作的單位至今仍未完成,原因是執行過程中存在諸多不足。一些家庭侵佔土地,在項目範圍內非法建造財產。地方政府尚未堅決執行強制拆遷和土地回收。

監察部門結論稱:“尚未完成補償和場地清理工作是直接障礙,導致沒有乾淨場地移交給投資方,對項目整體實施進度造成重大影響。”

廣治省監察廳還提出瞭解決方案,幫助相關廳局和地方解決項目用地清理問題。

省監察廳表示:“為了儘早完成場地清理,特別是針對被確定為最困難的瓶頸,即遷移墳墓問題,省監察廳建議省人民委員會研究並批准為受項目影響的家庭和家族安排遷移墓地用地,面積相當於目前使用的墓地範圍面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