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提交给广义省省委常委会指导委员会——负责实施重点工程及具有辐射带动作用的经济社会发展项目——的报告中,该省建设厅提议更改广义-崑嵩高速公路项目的投资方案,原因是BT合同方案已不再符合政府的指示。
具体而言,此前广义省向政府总理和建设部提交了广义至芒登路段的投资方案,采用公私合作伙伴关系(PPP)模式,即BT合同结合土地基金和国家预算资金支付的方式。
然而,5月25日,政府办公厅发文传达了常务副总理范嘉肃的意见,要求审查并选择可行、高效的投资方案,严格执行总理第12号指示,其中对可以采用其他方式投资的项目不再提议采用BT模式。
随后,7月6日,广义省人民委员会与太阳集团(建议以PPP模式投资广义至芒登路段的单位)举行工作会议。会上,该企业同意研究并向省方提交新的投资方案。
不过,截至报告时间(8月4日),建设厅尚未收到投资者的建议文件。因此,省方认定已没有继续研究按原先BT合同形式实施PPP方案的基础。

在此基础上,建设厅与财政厅及相关单位配合,建议广义省人民委员会选择新的投资方案,将广义-崑嵩高速公路分为两个子项目,提交国会决定投资主张。
根据提议,子项目1为广义至芒登路段(Km0-Km82),将使用公共投资资金建设。
子项目2为芒登至得河路段(Km82-Km136),将采用PPP模式、BOT合同形式投资。
对于芒登至得河路段,此前省方已同意采用PPP模式、BOT合同进行投资,建议投资者承担总投资的30%,国家预算支持70%。
目前,广义省人民委员会正指示各厅局、部门审查相关法律规定,并布置编制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任务,以提交政府总理审议,并向国会报告决定项目投资主张。
(编译:Eric ;审校:Suki;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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