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7日下午,胡志明市公寓运营管理协会(HCMO)举行了关于公寓运营管理中税收政策更新的座谈会。该活动旨在为《住房法》和《房地产经营法》草案提供信息和意见,重点围绕管理费问题。
管理费“固步自封”,公寓将迅速老化
律师阮氏美缘在接受《青年报》采访时表示,建设局提议研究将公寓管理费价格框架提高到目前每平方米7700越南盾以上是有依据的。
具体来说,她表示目前许多公寓的管理费在每平方米每月1.1万至3万越南盾之间,具体取决于档次,这很正常。而管理费不能像“抓药”一样随意计算,必须基于具体的运营方案,如人员数量、附带便利设施的服务频率(大堂空调、健身房、游泳池、保安数量等)。
因此,目前7700越南盾的价格已不再符合实际和人们享受便利设施的需求与愿望。
例如,许多公寓希望每天两次清洁走廊地板、大堂有空调、保安值班更多,那么价格就会大不相同。因此,阮氏美缘女士建议,除了提高公寓管理费的上限外,还应将价格分为多个等级,每个等级对应从经济型到高端的各类公寓等级,这样才便于管理。
在接受《青年报》采访时,HCMO副主席阮维成先生也表示,目前旧的管理费上限通常不足以支付管理和运营活动。这迫使运营单位不得不削减人员的社会保险或聘用不合格劳动力来弥补亏损,导致房地产价值严重下降。
“很明显,对于居民来说,在竞标报价时,他们总是选择价格最低的单位,这使得竞争不健康,基于价格因素,长此以往将导致公寓楼质量迅速下降。”他说。

需要一部专门针对公寓运营管理职业的法律
活动上,胡志明市公寓运营管理协会代表表示,在公寓管理和运营过程中,经常发生围绕四个主体的冲突和纠纷:投资者、居民、管理委员会和运营管理单位。原因是这些主体角色混淆。
“管理委员会只有权代表居民,即与最终消费者一起监督大楼的运营管理过程。但实际上,目前许多管理委员会同时担任运营管理单位的角色,然后与另一个单位签订零散合同,导致许多公寓的运营管理过程不断发生冲突和纠纷。”HCMO代表说。
律师阮氏美缘分享道,公寓运营管理是一项必不可少的职业,但尚未得到与责任相称的标准化。从事该职业的人必须掌握所有法律,如《住房法》、《房地产经营法》、《建筑法》直至《民法典》、消防规范和标准等。
“公寓运营管理是城市生活中非常必要的职业,但矛盾的是,目前运营管理费规定得很低,服务人员的工资与其职业责任我认为不相称。”阮氏美缘强调。
因此,除了提高公寓管理价格上限外,她还建议研究专门的法律框架,为公寓和公寓运营管理从业者制定专门的法律。
(编译:Eric ;审校:Woo;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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