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8日,胡志明市公安调查警察局表示,已立案侦查、起诉嫌疑人,并拘留了吴英俊(49岁,前1050公寓管理委员会主任),以调查其“诈骗侵占财产”罪。
此前,调查警察局核实了发生在平盛坊潘周桢延长路4号1050公寓的一起涉嫌诈骗侵占财产的案件。
经调查,警方认定吴英俊在担任1050公寓管理委员会主任期间,尽管无权出售安置房,但仍出面交易,收取购房者超过21亿越南盾。
诈骗出售安置房后离开住所
根据初步调查结果,2019年11月26日,M.N.H.先生和T.M.Đ.女士来到1050公寓寻找购房。
经介绍,H.先生和Đ.女士见到了吴英俊。吴英俊介绍了公寓,并直接与H.先生签订了定金合同和公寓买卖合同。
由于信任吴英俊是公寓管委会主任及其提供的文件,H.先生和Đ.女士多次共交给吴英俊21.3亿越南盾。
收到钱后,吴英俊交付了公寓,并指导办理与N.P.K.先生和N.N.S.女士相关的授权书等手续和文件。
然而,核实公寓法律来源的过程显示,这是由平盛郡公益服务有限公司管理的安置房基金中的公寓。
K.先生和S.女士是按照规定被安排购买安置房的人。
与此同时,吴英俊被任命为1050公寓管理委员会主任,负责公寓的管理和运营,未被授权转让、买卖或处置安置房。
尽管明知自己无权出售公寓,吴英俊仍直接介绍、商定价格、签署买卖文件、收钱,并将公寓交给H.先生使用。
调查机关认定,吴英俊还制作和使用相关文件,使购房者相信公寓交易合法,日后可以完成产权证书的办理手续。
从2022年到2024年,H.先生多次要求吴英俊交付公寓所有权证书。吴英俊多次承诺解决,但并未履行。
到2024年10月10日,平盛郡公益服务有限公司确认吴英俊无权出售公寓,并收回公寓。之后,吴英俊离开住所。
警方寻找更多受害者
调查机关认定,吴英俊明知自己无权处置公寓,仍利用公寓管委会主任的职位获取信任,直接交易、收钱,并向购房者交付公寓,侵吞了特别巨大的金额。
在调查过程中,调查警察局还收到一些人反映吴英俊借钱未还的信息。调查机关正在继续核实,依法处理。
案件正在继续调查,巩固材料、证据,查清吴英俊的全部行为及相关个人的责任,依法处理。
调查警察局建议吴英俊的受害者联系刑事警察局(陈兴道街459号,梂翁另坊)报案并提供信息,协助调查。
胡志明市公安提醒民众,在买卖公寓,尤其是安置房、国有住房或尚未获得产权证书的公寓时,要仔细核查法律来源、有权处分财产的主体,并向主管机关核实信息。
民众不应仅凭职务、工作岗位或手写文件、个人自拟的合同就支付大额款项,以免成为诈骗侵占财产行为的受害者。
(编译:Eric;审校:Suki;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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