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9日,广义省公安调查机关通报,已对阮氏恒(39岁,住广义省达克罗瓦乡昆日苏特村)作出起诉决定并羁押,以调查其诈骗侵占财产行为。
据初步调查结果,因需要还债和个人开支,阮氏恒宣称需要筹集资金为客户办理“银行倒贷”。这名女子同时承诺短期内还本付息,以骗取多人交钱。
起初,阮氏恒按约定支付本金和利息。但此后,筹集的资金并未按所称用途使用,而是被其用于偿还旧债和个人消费。
当无力偿还时,其被认定共侵占受害人资金超过140亿越南盾。
调查机关表示,在核实过程中,阮氏恒不承认犯罪行为。
然而,根据收集到的材料和证据,广义省公安调查机关认定有足够依据以《刑法》第174条第4款规定的诈骗侵占财产罪对阮氏恒提起公诉。
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将查清相关情节并依法处理。
广义省公安提醒民众,面对以“银行倒贷”为由的集资、放贷或筹资邀约时务必谨慎,尤其是那些承诺高额回报、快速回本,却无法提供资金用途和偿还能力证明的情况。
当向个人或机构交付大额资金时,民众应仔细核实信息、合同、担保方案和交易的合法性;不要仅凭熟人关系或前期按时足额付息就继续交钱。
发现异常迹象或怀疑存在侵占财产行为时,民众应及时联系公安机关,以便获得指导、核实和处理。
(编译:Jon ;审校:Suki;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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