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9日,廣義省公安調查機關通報,已對阮氏恆(39歲,住廣義省達克羅瓦鄉昆日蘇特村)作出起訴決定並羈押,以調查其詐騙侵佔財產行為。
據初步調查結果,因需要還債和個人開支,阮氏恆宣稱需要籌集資金為客戶辦理“銀行倒貸”。這名女子同時承諾短期內還本付息,以騙取多人交錢。
起初,阮氏恆按約定支付本金和利息。但此後,籌集的資金並未按所稱用途使用,而是被其用於償還舊債和個人消費。
當無力償還時,其被認定共侵佔受害人資金超過140億越南盾。
調查機關表示,在核實過程中,阮氏恆不承認犯罪行為。
然而,根據收集到的材料和證據,廣義省公安調查機關認定有足夠依據以《刑法》第174條第4款規定的詐騙侵佔財產罪對阮氏恆提起公訴。
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中,將查清相關情節並依法處理。
廣義省公安提醒民眾,面對以“銀行倒貸”為由的集資、放貸或籌資邀約時務必謹慎,尤其是那些承諾高額回報、快速回本,卻無法提供資金用途和償還能力證明的情況。
當向個人或機構交付大額資金時,民眾應仔細核實信息、合同、擔保方案和交易的合法性;不要僅憑熟人關係或前期按時足額付息就繼續交錢。
發現異常跡象或懷疑存在侵佔財產行為時,民眾應及時聯繫公安機關,以便獲得指導、核實和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