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作为’也是家庭暴力
在最近多起家庭暴力事件中,舆论对受害者亲生父母的漠视感到愤怒。不少目睹虐待行为的人恰恰是孩子最亲近的人,但他们明知这是违法行为却未采取干预行动。
从法律角度分析,律师张玉燎(胡志明市律师团)引用《2022年反家庭暴力法》第2条第1款,将家庭暴力定义为故意造成或可能造成其他成员身体、精神等损害的行为。
特别是,该法律将‘遗弃、不关心身为儿童的家庭成员’列为家庭暴力行为之一。
‘亲生父母在目睹孩子遭受虐待时只是站着看、什么也不做,并不意味着他们可以置身事外。这种行为本质上被视为不作为形式的家庭暴力’,张律师强调。
最高可面临7年监禁
关于处罚措施,张律师表示,根据性质和程度,违规者可能受到行政处罚或被追究刑事责任。
具体而言,根据第282/2025/NĐ-CP号法令,明知家庭暴力行为、有条件阻止而不阻止,明知家庭暴力行为不向有权机关、组织或个人举报,纵容、包庇家庭暴力实施者的,可被罚款100万至400万越南盾。
如果上述情况中亲生父母的行为被认定为‘遗弃、不关心身为儿童的家庭成员’,可能被处以1000万至2000万越南盾的罚款。
如果家庭暴力受害者遭受虐待、殴打导致生命危险,而亲生父母在这种情况下没有施救,尽管法律规定他们有义务施救,导致孩子死亡,则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依据《2015年刑法》(经修订补充)第132条规定的‘不救助处于生命危险者罪’,最高刑罚可达5年监禁;如果造成2人以上死亡,刑罚最高可达7年。
必须有根本性解决方案来保护遭受虐待的儿童
此前,2026年5月走访一名正在儿童医院接受治疗的受虐儿童时,卫生部副部长阮智识表示,虐待儿童是一种‘隐性犯罪’,很难被发现。
他强调,目前最大的责任是必须采取预防性措施,在事件发生前加以阻止。
其中一项被提议的解决方案是‘风险分组’模式。据此,儿童将按照遭受虐待的风险程度从低到极高进行分类。
当一名儿童被列为高风险群体时,地方政府将启动持续监督机制,定期探访,作为一种‘红色警报’,以及时阻止有虐待意图的人。
此外,胡志明市卫生局的‘一站式’模式已发挥明显效果,应在全国推广。同时,卫生部妇幼保健局的111热线应广泛普及,作为儿童保护工作中的‘消防系统’。
(编译:Eric;审校:Woo;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原创文章,作者:越南中文社,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yuenan.com/news-124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