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10日上午,越南国会就《越南劳动者按合同出国务工法》若干条款修正补充法案进行讨论。
出国务工人员需支付高额费用——这笔钱去了哪里?
讨论中,代表陈廷嘉(河静省)表示,河静省出国务工人员数量众多。
劳动者出国以多种形式,如按合同务工、探亲、治病或留学,之后进入劳务市场。
但实际上,他称许多河静人出国工作几个月后,擅自离岗非法务工。
这种状况导致许多严格劳务市场不接受来自河静省一些地方以及中部一些省份的劳动者,直接影响许多其他正当劳动者的利益。
第二,根据现行规定,有些劳务市场不收费或收费很低。
但许多劳动者需支付高昂费用,从3亿至4亿越盾,甚至有些案例需缴纳数十亿越盾。
“这些钱去哪了?在修改法律时,必须尽量限制上述两种状况”,陈廷嘉提出。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河静省代表认为建立出国务工人员的国家数据库,并在各机构、部委、行业、地方之间共享信息和数据,对于解决现有问题极为重要。
他特别强调需要更严格的机制和规定,针对在国外违反劳动法律的人员。
“我建议对在国外参与劳动并违法的情形适用禁止出境措施,以净化我们的劳务输出环境”,他说。
他认为这是可以做到的,因为对于欠税企业,我们已禁止其法定代表人出境。对于在国外违法后回国又去其他国家务工的人,是不允许的。
“关于越南人出国务工的法律与其他相关法律需要更严格的规定,以使越南人出国时尊重并严格遵守所在国法律。
这既有助于在外国人眼中改善我们国家的形象,又保护有正当需求出国务工的人员”,陈廷嘉补充说。

提议对在国外严重违法的越南劳工建立引渡机制
代表朱良智(广宁省)指出这样一种现象:以实习生形式派遣人员,但工作、时间、责任与正式劳动者无差别。
他认为,如果劳动者权益与实际工作不相称,这不仅是个法律问题,更是公民保护问题。
他建议明确管理机构、劳务派遣企业、组织以及越南驻外代表机构在跟踪、接收方面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责任。
关于对在国外严重违法的越南劳工的处理机制,代表列举了一些违法行为,如盗窃、毒品、赌博、卖淫、非法买卖和经营等。
这不仅影响违法者本人,还影响越南人在国外的形象。
因此,代表建议补充越南与接收国之间的司法合作机制和兼容处理机制。
“总原则是违法者必须依法严处,属于所在国管辖的情况,应在所在国处理。
在法律和国际条约允许以及两国协议的情况下,研究将犯罪人员引渡、移交、接收回越南依法处理的机制。
“同时需要加强劳务派遣企业和组织在出国务工方面的责任”,代表分析道。
随后,内务部长阮进海在解释时表示,草案旨在将劳务派遣服务企业的物质设施规模条件削减至多50%。
修改旨在为企业创造便利、减少障碍,确保国家管理要求并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法案增加了企业在国外安排代表的强制责任。这一联系人负责及时支持和处理劳动者在所在国产生的问题,避免劳动者在境外时无人管的情况。
(编译:Eric;审校:Ken;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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