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阮伯欢,原越南劳动荣军与社会部副部长,刚被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受贿罪起诉,指控其收受从事劳务输出企业的贿赂。
强迫企业支付“润滑费”
阮伯欢的下属官员也被检察院以同样罪名起诉,包括:海外劳务管理局局长宋海南,副局长范曰香和阮嘉廉,韩国处处长黎清河,以及另外3人。11人被指控违反会计规定造成严重后果,其中包括严国兴(黄龙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阮德南(Sona公司董事长)、严文定(Incoop3公司经理)。
阮伯欢自2020年至2025年担任劳动荣军与社会部副部长,负责指导海外劳务管理局。根据起诉书,海外劳务管理局的官员们拖延档案审核时间,多次要求补充材料,刁难从事劳务输出的企业,迫使他们在申请和换发许可证时支付“润滑费”。在8年期间,前领导及劳动荣军与社会部官员共收受超过90亿越南盾。
起诉书显示,在2017年至2025年期间,作为局长,宋海南指示下属阮成兴和潘氏秋庄(法制处专员)故意刁难提交新申请或换发许可证的企业。收到档案后,阮成兴主动提出每份新档案的“费用”为2.5亿至4亿越南盾。换发档案的费用较低。
对于通过阮林山(一家中介律师事务所经理)提交的档案,费用定为新申请4亿越南盾,换发1亿越南盾。这些“润滑费”随后由阮成兴和潘氏秋庄分赃,并按每份档案1.5亿至2.5亿越南盾的“定额”转交给宋海南。宋海南再从每份档案中抽取约1亿越南盾转交给阮伯欢,以换取签字批准许可证。
检察院指控,负责海外劳务管理局的副部长阮伯欢明知下属官员拖延审核时间以索取企业钱财,却未加整顿,反而多次接受宋海南交来的钱款以签署许可证。
调查结果显示,在8年期间,该犯罪团伙共收受超过90亿越南盾,用于处理28家企业的29份许可证。其中阮成兴收受最多,超过77亿越南盾,潘氏秋庄收受12亿越南盾。
收受企业款项后,阮成兴41次向宋海南交付共计45.5亿越南盾,潘氏秋庄6次交付约8.46亿越南盾。宋海南则向阮伯欢交付共计14亿越南盾及两块总价值约4.5亿越南盾的手表,以换取快速签署14份许可证。

设置障碍向每名劳工收费
检察院认定,不仅在许可环节刁难,前副部长及其下属还设立了一套“特殊流程”,用于登记向韩国派遣E7签证劳工的合同,将行政手续变成迫使企业付款的工具。
根据起诉书,为制造障碍,宋海南向阮伯欢报告并获得同意,制定了合同登记档案审核流程。宋海南指示韩国处要求企业提供证明外国雇主用工配额的文件,且该文件必须经韩国主管机构确认。
但实际上,企业无法收集并提供此类文件,因此提出“送钱感谢”请宋海南帮忙,以便跳过错误并快速批准档案。调查确认,从2021年至2025年,在办理劳务输出申报单手续时,严国兴、阮德南和严文定多次直接向局领导及官员送钱。这些企业行贿总额超过28.18万美元和1.9亿越南盾(合计超过68亿越南盾)。
起诉书称,这些企业行贿上述款项,以便为548名劳工获得订单执行单,标准约为每人500美元。其中,总经理严国兴被指控支付超过23.98万美元,以处理129名劳工的档案。
阮伯欢被确认3次共收受17万美元和5000万越南盾(合计超过40亿越南盾)。宋海南11次共收受超过7.4万美元和1亿越南盾。其他一些官员和领导也收取不同金额的“便利费”,以快速处理档案。
不仅在档案处理过程中,逢年过节,企业还会继续支付“感谢费”。阮伯欢被确认收受超过45万美元和3.1亿越南盾,宋海南收受超过10.5万美元和超过10亿越南盾。
检察院指控,前副部长阮伯欢及其下属在节日期间收受的款项被认定为贿赂,以便为企业提供便利。据此,阮伯欢被指控多次收受贿赂,总额达163亿越南盾。宋海南收受143亿越南盾,获利80亿越南盾。其余官员负责的受贿金额从几千万到几亿越南盾不等。
追回及扣押2510亿越南盾
在调查阶段,被告及相关人员被追回和扣押的总额超过1000亿越南盾。自调查机关发布结论至今一个多月,这些人在起诉阶段又缴纳了超过1510亿越南盾以弥补案件后果。截至目前,司法机关已追回和扣押超过2510亿越南盾。
搜查黄龙公司总部时,调查机关共查获390亿越南盾,包括越南盾和外币。其中有130万美元、150万日元、1.3万新台币和46亿越南盾。调查机关还查获10枚金戒指、一条金手链等。调查机关还查封了4处不动产,包括两栋别墅和两栋位于河内的房屋,属于严国兴夫妇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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