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劳动法》、《档案法》、《性别平等法》和《红十字会活动法》等法律修正案草案的文件中,山罗省内务厅建议修改并规定私营部门劳动者的正常工作时间为每周40至44小时,与公共部门统一。
为有效减少工时,该厅认为需要结合提高劳动生产率的措施,以实现两位数的增长目标。然而,在吸收和说明文件中,作为起草机构的内务部明确表示不采纳这项建议。
但这一建议内容持续受到广泛关注。因为这并非首次,此前越南劳动总联合会也曾多次提出减少工时的建议。
期待已久但需谨慎
在《青年报》交流中,国会代表范仲仁(胡志明市)对山罗省内务厅的建议表示认同。因为这是私营部门劳动者期待已久的问题。
据他介绍,自1999年以来,行政事业单位已实行每周40小时工作制,而企业领域至今法律仍允许最多48小时。
2019年《劳动法》规定正常工作时间每周不超过48小时,同时国家鼓励用人单位实行每周40小时工作制——也就是说,40小时的方向此前已在法律中得到认可,只是尚未从“鼓励”转变为“强制路线图”。
这一持续超过二十年的差距,要求在劳动生产率、技术以及劳动者生活质量日益成为发展重要标准的背景下重新审视。
然而,国会代表范仲仁认为,目标可能明确,但路径必须非常谨慎。问题不仅在于选择40、44还是48小时,还在于如何减时才能使劳动者收入不减少、企业竞争力不下降,同时经济仍能提高生产率。
这也是国际劳工组织的精神,即建议从48小时逐步减少到40小时,但必须考虑发展水平、国家条件和各经济部门的情况。
他指出,实际情况表明,不能用一家科技、金融企业作为纺织、制鞋、木材加工、水产或流水线和订单生产的行业标准。
对于劳动密集型行业,如果减时而生产率没有相应提高,单位产品的劳动成本就会增加,最终影响竞争力,尤其是对中小企业。
他强调,不应让每个地方有不同工时标准。因为保护劳动者的标准必须在国家层面统一,需要区别的是路线图、行业和劳动组织方式。
如果各地劳动标准不同,可能会产生通过保持低劳动成本来吸引投资的竞争。
对于重点经济区,特别是集中外商直接投资、加工制造业、现代服务业以及能更快应用人工智能、自动化和数字化转型的地区,他认为可以研究试点减时工作与提高生产率直接挂钩。
那些能够提高每小时劳动创造的价值、保持劳动者收入并确保订单的企业可以走得更快。
国家同时需要推动技术创新、技能再培训和数字化转型,使减时工作成为生产率提高的成果,而不是以劳动者收入为代价。
“这是我特别关注的一点。不少工人目前仍不得不依靠加班费来维持生活。如果正式减时但收入随之减少,然后劳动者又得找第二份工作或增加加班,那么政策的人文目标就无法实现”,范仲仁代表补充道。

减时工作必须伴随提高生产率和改进技术的措施
国会代表阮氏越娥(海防市)认为,如果设计合理,将工作时间减至每周40-44小时将有助于缩小公共部门与企业之间的差距,更好地保障劳动者的休息权,尤其是在劳动强度高的行业。
这是符合许多国家发展进程的趋势,当劳动生产率提高时,劳动者不仅应通过收入,还应通过更高质量的生活时间来享受发展成果。
然而,阮氏越娥女士认为,这项政策不能简单、同步地实施,也不应缺乏影响评估。
她说,需要认识到越南企业目前的结构大部分是中小企业,许多制造业如纺织、制鞋、加工、装配仍然使用大量劳动力,在订单、成本、交货进度方面承受较大压力。
如果减时工作而不伴随提高生产率、改进技术、重新组织班次、再培训劳动力,生产成本可能会增加,影响企业竞争力,最终反过来影响劳动者的就业和收入。
因此,她明确指出,需要灵活地规定减时工作路线图,按行业、地区、生产条件和企业适应能力进行分组。
(编译:Jon ;审校:Momo;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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