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河内市主席要求检查至少2家金银企业

越南河内市主席要求检查至少2家金银企业

8月12日,越南河内市人民委员会主席武大胜签署发布第20号指示,旨在加强国家管理,以稳定形势,预防、发现和处理首都地区黄金、白银、外币市场相关违法行为。

至少检查2家金银企业

为克服国家管理工作中的不足和弊端,河内市人民委员会主席要求越南国家银行第一区域分行与工贸厅配合,集中对存在违法迹象的黄金生产、经营企业进行排查、检查与监督。

其中重点检查、监督不按规定买卖黄金的行为;违反反洗钱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以及按规定生产经营金条的企业和获准进口黄金原料的企业。

同时,越南国家银行第一区域分行指导信贷机构严格遵守向组织和个人出售外币现金的规定。加强业务措施和技术投入,以提高风险预防和管理效率,及时发现在组织和个人的外币现金购买活动中的欺诈迹象。

加强对外币现金销售量突然激增或存在关于外币现金销售活动消极、"异常"反映和线索的信贷机构进行定期和突击检查、监察。

河内市人民委员会主席还责成工贸厅加强对黄金(金条除外)、白银、宝石经营活动的国家管理;研究并实施有助于市场公开、透明和管控的措施。

工贸厅牵头,配合相关单位要求黄金经营企业严格遵守明码标价、信息公开透明和商品来源等规定。同时,对在黄金(金条除外)、白银、宝石经营活动中存在违法迹象的经营场所进行排查、核实。

2026年内,工贸厅将主持或配合组织对至少2家金银生产、经营企业和场所进行专项检查;须在2026年11月15日前完成。

河内市人民委员会主席责成市场管理分局牵头,配合相关单位管控商品流通活动;采取业务措施收集信息、核实、监督,重点检查和监控市场,及时发现囤积居奇、操纵价格等迹象。

市场管理分局将配合越南国家银行第一区域分行、市公安局、税务机关和海关,处理走私、非法运输、买卖黄金、白银、外币等违法行为以及其他商业欺诈行为。

公安要及早发现复杂问题

对于市公安局,指示要求牵头开展业务措施,掌握情况;识别、预测并及早发现与黄金、白银、外币市场相关的风险和复杂问题。

市公安局将加强打击和处理违法行为,重点针对跨境走私、非法运输黄金和外币;通过黄金、外币交易进行洗钱;非法经营和买卖黄金、外币;商业欺诈、逃税;以黄金、外币投资为名实施诈骗等行为。

指示还要求河内税务机关直接执行并指导基层税务单位加强检查,发现商店、个体经营户和金银经营企业在会计核算、税务、发票和凭证开具使用方面的违规行为。

河内税务局和各基层税务单位须对负责区域内的至少1家金银企业和门店进行检查;须在2026年11月15日前完成。

(编译:张悦 ;审校:Ken;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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