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河內市主席要求檢查至少2家金銀企業

8月12日,越南河內市人民委員會主席武大勝簽署發佈第20號指示,旨在加強國家管理,以穩定形勢,預防、發現和處理首都地區黃金、白銀、外幣市場相關違法行為。

至少檢查2家金銀企業

為克服國家管理工作中的不足和弊端,河內市人民委員會主席要求越南國家銀行第一區域分行與工貿廳配合,集中對存在違法跡象的黃金生產、經營企業進行排查、檢查與監督。

其中重點檢查、監督不按規定買賣黃金的行為;違反反洗錢規定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行為;以及按規定生產經營金條的企業和獲准進口黃金原料的企業。

同時,越南國家銀行第一區域分行指導信貸機構嚴格遵守向組織和個人出售外幣現金的規定。加強業務措施和技術投入,以提高風險預防和管理效率,及時發現在組織和個人的外幣現金購買活動中的欺詐跡象。

加強對外幣現金銷售量突然激增或存在關於外幣現金銷售活動消極、”異常”反映和線索的信貸機構進行定期和突擊檢查、監察。

河內市人民委員會主席還責成工貿廳加強對黃金(金條除外)、白銀、寶石經營活動的國家管理;研究並實施有助於市場公開、透明和管控的措施。

工貿廳牽頭,配合相關單位要求黃金經營企業嚴格遵守明碼標價、信息公開透明和商品來源等規定。同時,對在黃金(金條除外)、白銀、寶石經營活動中存在違法跡象的經營場所進行排查、核實。

2026年內,工貿廳將主持或配合組織對至少2家金銀生產、經營企業和場所進行專項檢查;須在2026年11月15日前完成。

河內市人民委員會主席責成市場管理分局牽頭,配合相關單位管控商品流通活動;採取業務措施收集信息、核實、監督,重點檢查和監控市場,及時發現囤積居奇、操縱價格等跡象。

市場管理分局將配合越南國家銀行第一區域分行、市公安局、稅務機關和海關,處理走私、非法運輸、買賣黃金、白銀、外幣等違法行為以及其他商業欺詐行為。

公安要及早發現複雜問題

對於市公安局,指示要求牽頭開展業務措施,掌握情況;識別、預測並及早發現與黃金、白銀、外幣市場相關的風險和複雜問題。

市公安局將加強打擊和處理違法行為,重點針對跨境走私、非法運輸黃金和外幣;通過黃金、外幣交易進行洗錢;非法經營和買賣黃金、外幣;商業欺詐、逃稅;以黃金、外幣投資為名實施詐騙等行為。

指示還要求河內稅務機關直接執行並指導基層稅務單位加強檢查,發現商店、個體經營戶和金銀經營企業在會計核算、稅務、發票和憑證開具使用方面的違規行為。

河內稅務局和各基層稅務單位須對負責區域內的至少1家金銀企業和門店進行檢查;須在2026年11月15日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