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越南共产党中央办公厅最近已出台指导,调整和补充关于颁发党员荣誉徽章的支出水平和经费执行的一些内容。
35、80、85、90、95年党龄荣誉徽章附带奖励金金额标准
值得注意的是,该指导补充了关于35年、80年、85年、90年、95年党龄荣誉徽章附带奖励金的具体金额规定。
其中,35年党龄荣誉徽章附带奖励金为基础工资的1.8倍。
80年党龄荣誉徽章附带奖励金为基础工资的15倍。85年党龄荣誉徽章附带奖励金为基础工资的20倍。
90年党龄荣誉徽章附带奖励金为基础工资的25倍。95年党龄荣誉徽章附带奖励金为基础工资的30倍。
指导明确规定,对于80年及以上党龄的荣誉徽章,由越南共产党中央办公厅负责制作证书、证书框架、党员荣誉徽章,并支付附带奖励金。
执行经费由中央国家财政在有权机关下达给越南共产党中央办公厅的预算中保障……
对于获得越共中央书记处授权颁发党员荣誉徽章的中央直属党委、省委、市委,越南共产党中央办公厅有责任选择适当方式,将证书、党员荣誉徽章及附带奖励金转交至被授权的党委组织实施。
此前,越共中央书记处已于2026年5月19日发布第01号指导,就执行党章的一些具体问题作出规定,其中包括颁发党员荣誉徽章的规定。
具体而言,党龄满30、35、40、45、50、55、60、65、70、75、80、85、90、95年的党员,可获颁党员荣誉徽章。
与旧指导相比,新增了两个颁发党员荣誉徽章的党龄节点,即35年党龄和95年党龄。
关于颁发党员荣誉徽章的规定
根据越共中央书记处2026年5月19日第01号指导,党龄满35年、95年的党员可自4月8日起获颁党员荣誉徽章。
党龄超过35年但不满40年的党员,可获颁35年党龄荣誉徽章,须于11月7日前完成颁发;对于已获颁或正在申请颁发、追颁40年党龄荣誉徽章的党员,不再颁发或追颁35年党龄荣誉徽章。
患重病的党员可提前获颁30、35、40、45、50、55、60、65年党龄荣誉徽章,但提前时间不得超过规定时间12个月;可提前获颁70、75、80、85、90、95年党龄荣誉徽章,但提前时间不得超过规定时间24个月。
已故党员可提前追授党员荣誉徽章,但提前追授时间不得超过规定时间12个月。
同样根据指导,党员荣誉徽章的颁发将在基层党组织的重大节日纪念活动时及时举行,如2月3日、5月19日、9月2日、11月7日以及其他重要纪念日。特殊情况由省级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编译:张悦 ;审校:Suki;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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