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提议25岁以上才能向非家庭成员捐献器官以避免器官买卖

越南提议25岁以上才能向非家庭成员捐献器官以避免器官买卖

越南卫生部正在就《人体组织、器官捐献、摘取和移植及遗体捐献法(修正案)》草案征求意见。

25岁以上才能向非家庭成员捐献器官

根据2006年《人体组织、器官捐献、摘取和移植及遗体捐献法》,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有权在生前、死后捐献自己的组织、器官,并捐献遗体。

据此,现行规定未区分向家庭成员捐献和向非家庭成员捐献的年龄条件。

卫生部在总结该法实施情况时认为,这一规定仍存在一些不足。具体而言,年满18岁的人可能仍处于身体和认知发育过程中,职业和收入不稳定。

而法律尚未明确区分有亲属关系者与无亲属关系者之间的捐献情形。

特别是,据世界卫生组织介绍,与判断能力相关的大脑区域持续发育至25岁左右;肾脏在20至30岁时达到功能顶峰,40岁后开始衰退。

18至25岁的肾脏捐献者在未来20至30年内患慢性肾病的风险显著更高(估计终生风险为0.3%至0.5%,而普通人群为0.03%);专业机构也建议25岁以下者不要捐献肾脏,除非捐献给有血缘关系的人。

卫生部还引用了国际上关于非亲属捐献者年龄的经验。其中,美国一些移植中心对向不认识或无血缘关系者捐献的人设定25岁年龄门槛。

目前,越南活体捐献者的移植约占移植总数的94%,存在买卖、强迫捐献的风险。基于上述问题,草案建议将活体器官捐献的年龄条件单独列出。

据此,生前向家庭成员捐献器官者必须年满18周岁。生前向非家庭成员捐献器官者必须年满25周岁。

提议允许未满18岁者在脑死亡、循环死亡后捐献器官

卫生部还建议补充循环死亡后捐献人体器官的情形。根据现行法律,只有脑死亡者才可以捐献人体器官。

同时补充规定,在某些特定情况下,未满18岁者死后可捐献人体器官。

具体而言,卫生部提议,脑死亡或循环死亡后捐献人体器官者须年满18周岁,并已完成器官捐献登记。

未进行捐献登记的,须在死亡前以口头方式向父母或监护人表达意愿,或以书面形式表达,并获得父母或监护人同意。父母或监护人须就捐献者的意愿承担法律责任。

未满18岁者死后捐献器官,须在死亡前以口头方式向父母或监护人表达意愿,或以书面形式表达,并获得父母或监护人同意。

(编译:Cici ;审校:Ken;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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