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中央检查委员会建议对原农业与环境部副部长陈贵坚进行纪律处分

越南中央检查委员会建议对原农业与环境部副部长陈贵坚进行纪律处分

8月14日,中央检查委员会在中央检查委员会主任陈士清的主持下召开第11次会议。

会议审议了关于对农业与环境部党部和同奈省违纪党员进行纪律处分的报告。

中央检查委员会认为,陈贵坚同志——原党委常委、农业与环境部副部长,以及阮氏该同志——原省委执行委员会委员、同奈橡胶总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存在政治思想、道德、生活作风蜕变。

同时,这两人违反了党的规定和国家法律,在履行所赋职责和任务时;违反了党员不得为之的规定和表率责任,造成非常严重的后果,对党组织、机关、单位和地方工作的声誉产生极为恶劣的影响,必须给予纪律处分。

根据违规内容、性质、程度、后果和原因,依据党的规定,中央检查委员会建议有权机关审议并对陈贵坚同志、阮氏该同志进行纪律处分。

陈贵坚同志生于1964年,宁平省人。他原为农业与环境部副部长,自2025年12月1日起退休。

会议上,在审议对文化、体育与旅游部党委常委会;南方粮食总公司党委常委会和党委书记的监督结果时,中央检查委员会认为,除了已有成绩外,还存在一些违规和缺点。

中央检查委员会要求文化、体育与旅游部党委常委会;南方粮食总公司党委常委会和党委书记发挥优点,及时领导、指导检查,认真总结经验,制定具体计划纠正所指出的违规和缺点,并向中央检查委员会报告结果。

本次会议,中央检查委员会还审议解决了1起党纪申诉案件,并总结了一些其他重要内容。

(编译:Jon ;审校:Fang;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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