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市委试点成立2个直属基层党委

胡志明市市委试点成立2个直属基层党委

据此,胡志明市市委常委会统一试点成立2个直属胡志明市市委的基层党委,包括胡志明市人民议会党委和胡志明市祖国阵线及各团体党委。

胡志明市市委常委会同意将胡志明市越南祖国阵线党委及1792名党员(原属胡志明市各党机关党委)移交胡志明市祖国阵线及各团体党委直接领导;将胡志明市国会代表团和人民议会党委及103名党员(原属胡志明市各党机关党委)移交胡志明市人民议会党委直接领导。

胡志明市市委常委会一致决定将胡志明市市委宣教与民运部更名为胡志明市市委宣教部;将民运工作的参谋职能从胡志明市市委宣教与民运部转至胡志明市祖国阵线及各团体党委。

胡志明市市委常委会还一致同意调整胡志明市市委直属党组织的名称为直属胡志明市市委的基层党委;直属基层党委的党组织为基层直属党委。

胡志明市市委常委会责成胡志明市市委组织部牵头,协调胡志明市市委办公室参谋组织公布成立胡志明市人民议会党委和胡志明市祖国阵线及各团体党委的决定;决定将胡志明市市委宣教与民运部更名为胡志明市市委宣教部,于8月26日前完成。

乡、坊、特别行政区党委被责成将民运工作、基层民主实施的参谋、协助职能(包括民族、宗教工作)从各级党委的党建部转交越南祖国阵线及乡级政治-社会组织,于8月30日前完成。

(编译:Eric;审校:Fang;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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