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據此,胡志明市市委常委會統一試點成立2個直屬胡志明市市委的基層黨委,包括胡志明市人民議會黨委和胡志明市祖國陣線及各團體黨委。
胡志明市市委常委會同意將胡志明市越南祖國陣線黨委及1792名黨員(原屬胡志明市各黨機關黨委)移交胡志明市祖國陣線及各團體黨委直接領導;將胡志明市國會代表團和人民議會黨委及103名黨員(原屬胡志明市各黨機關黨委)移交胡志明市人民議會黨委直接領導。
胡志明市市委常委會一致決定將胡志明市市委宣教與民運部更名為胡志明市市委宣教部;將民運工作的參謀職能從胡志明市市委宣教與民運部轉至胡志明市祖國陣線及各團體黨委。
胡志明市市委常委會還一致同意調整胡志明市市委直屬黨組織的名稱為直屬胡志明市市委的基層黨委;直屬基層黨委的黨組織為基層直屬黨委。
胡志明市市委常委會責成胡志明市市委組織部牽頭,協調胡志明市市委辦公室參謀組織公佈成立胡志明市人民議會黨委和胡志明市祖國陣線及各團體黨委的決定;決定將胡志明市市委宣教與民運部更名為胡志明市市委宣教部,於8月26日前完成。
鄉、坊、特別行政區黨委被責成將民運工作、基層民主實施的參謀、協助職能(包括民族、宗教工作)從各級黨委的黨建部轉交越南祖國陣線及鄉級政治-社會組織,於8月30日前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