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24日,越南国会通过了关于修改、补充9部军事与国防法律若干条款的法律,其中包括修改、补充《兵役法》若干条款。该法律将于9月1日起生效。
被视为逃避兵役的5种情况
新法具体规定了5种被视为逃避履行兵役义务的行为。
具体包括:不执行征兵登记通知、不执行兵役体检初检通知、不执行兵役体检通知、不执行入伍通知、不执行集中训练、演习、动员待命和战备检查的命令或决定。
因此,根据新法规定,自9月1日起,公民在接到通知后不进行登记、初检、体检或拒绝入伍的,均被视为逃避兵役。
同时,预备役人员在接到命令后不参加训练、演习或必要时不对动员能力进行检查的,也将按此规定处理。
新法还补充规定,严禁在兵役登记、兵役初检、兵役体检中弄虚作假。
逃避兵役将如何处理?
此前,在国会通过前的说明和采纳报告中,政府明确表示,该法律草案补充了不执行兵役体检初检通知、在兵役登记和初检中弄虚作假等行为,以确保与关于修改、补充11部军事与国防法律若干条款的法律保持同步和统一,作为违规处理制裁的依据。
2015年《兵役法》规定,组织和个人有逃避、抵制、阻挠履行兵役义务行为的,视违法性质和程度,将被纪律处分、行政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
现行《刑法》规定了逃避兵役罪,逃避兵役的行为可被判处不超过2年的非监禁改造、3个月至2年有期徒刑;有些情况可被判处1至5年有期徒刑。
据政府称,目前不执行征兵登记通知、不执行体检初检通知、不执行体检通知或不执行入伍通知等行为,在政府关于国防和机要领域行政处罚的第218号法令中已明确划分了各行为的性质和程度。
《刑法》第332条已作出严密规定,目前在行政处罚和刑事责任追究之间正统一适用,以确保威慑、教育作用和法律的执行力。
对尚未达到追究刑事责任程度的逃避兵役行为,按照第218号法令进行处罚。
视违规程度,个人、组织将被处以相应的罚款;罚款后仍必须履行兵役义务。
其中,对于在兵役体检结果已符合入伍条件、符合参加人民公安义务条件的情况下,弄虚作假以逃避应征入伍通知或参加人民公安义务通知的行为,将处以4000万至5000万越南盾罚款。

(编译:张悦;审校:Momo;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原创文章,作者:越南中文社,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yuenan.com/news-125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