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18岁在职业教育与经常教育学校读10年级,能否暂缓入伍?

越南:18岁在职业教育与经常教育学校读10年级,能否暂缓入伍?

国防部收到安江省富新社一名公民的提问。此人刚满18岁,正在富新职业教育与经常教育学校(公立教育机构)读10年级(因入学较晚)。该人称,已向居住地乡军事指挥部提交学生确认书和学生证,申请暂缓入伍。

然而,地方答复不够明确,令其担心学业,而学校则确认其属于可暂缓入伍对象。

因此,建议国防部明确:18岁、正在公立职业教育与经常教育机构读10年级者,是否属于可暂缓入伍对象。

同时,确定暂缓所需手续和法律依据是什么。

对此,国防部职能部门表示,和平时期对作为学生、大学生的公民暂缓入伍,规定在《兵役法》第78/2015/QH13号第41条第1款g项。

“正在普通教育机构就读的学生-大学生;正在高等院校接受全日制本科培训、在职业教育机构接受全日制大专培训,且处于某一培养层次的一个培训课程期间”——该指导称。

如果公民正在按高中阶段经常教育计划集中学习,则具备在一个培养层次的一个培训课程期间暂缓入伍的条件。

为获审暂缓入伍,公民需通过居住地乡级军事指挥部提交暂缓兵役申请书及相关材料,以便汇总上报乡级兵役委员会审核,并报告省级人民委员会主席审议、决定暂缓入伍。

(编译:Jon ;审校:Alex;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原创文章,作者:越南中文社,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yuenan.com/news-129564/

赞 (0)
上一篇 1小时前
下一篇 1小时前

你可能喜欢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
分享本页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