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雪贞牙科诊所老板获刑2年缓刑

越南雪贞牙科诊所老板获刑2年缓刑

法院判处被告人贞赔偿阮氏钱草超过5400万越南盾,赔偿陈氏芳鸳超过1000万越南盾。

法院不予支持氏草提出的近1.19亿越南盾精神损害赔偿请求。至于牙齿治疗费用,法院认定并非案件直接损失,故不予审理,氏草可另案提起民事诉讼。

被告人贞还须赔偿陈氏芳鸳超过1000万越南盾。其余请求,包括精神损害赔偿,因鉴定结果认定氏鸳身体损伤比例为0%、治疗时间短且未丧失劳动能力,未获支持。

根据案情,约2021年8月,阮氏雪贞作为雪贞牙科诊所负责人,为阮氏钱草提供牙齿矫正服务,费用为2000万越南盾。5年后,雪贞牙科诊所拆除了所有托槽,结束了对氏草的牙齿矫正。

拆除矫治器后,氏草出现牙痛。她认为这是诊所的过错,要求处理,但双方未能达成一致。

随后,氏草到诊所要求切除牙龈并购买3管牙齿美白剂,共计440万越南盾,但未付款,原因是认为牙齿修复问题尚未彻底解决。

2025年9月3日14时30分许,氏草与朋友陈氏芳鸳一同前往位于杏通坊的雪贞牙科诊所,当面要求贞赔偿。贞不承认氏草的牙齿矫正存在失误,并要求氏草离开,但氏草不肯离开。

双方发生争执,贞拿起一根棍子顶住氏草颈部,将氏草按倒在沙发上。见氏草正拿手机录像,贞夺过手机摔在地上。

之后,氏鸳将事件视频发到社交媒体,引发舆论关注。贞以“扰乱公共秩序罪”被提起公诉。

(编译:Cici;审校:Momo;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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